每年春节假期
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高发期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
全链条全环节管控
严厉打击查处非法销售、储存
运输、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守护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稳定
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黄山市公安局组织警力
在全域开展宣传发动与打击整治行动
为群众欢度佳节守牢安全底线
非法燃放典型案例
案例一
2月16日傍晚,黟县公安局宏村派出所民警在屏山景区巡逻时发现村民刘某在位于景区内的空地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黟县景区均为禁放区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罚款。
案例二
2月16日晚,黟县公安局碧阳派出所民警在城区开展禁放工作宣传时,发现在马道村深田湾组某小区门口(属于禁放区域)有人违规燃放烟花。民警现场查获违规燃放的汪某,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汪某予以行政处罚。
非法运输典型案例
案例一
2月14日下午,徽州分局岩寺派出所民警在虹光村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形迹可疑,随即上前进行盘查。民警打开车厢发现,整个车厢内堆满了烟花爆竹。因货车车主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扣押未拆封烟花爆竹34件,已拆封烟花爆竹2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月2日,黄山分局乌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辖区涉嫌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经现场核验,货车驾驶员何某某及同车货主吴某某均无相关手续。民警依法将两人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并将车内的114箱烟花爆竹依法扣押。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运输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非法储存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近日,徽州分局获取线索发现,辖区某乡镇一处民房内疑似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民警根据线索,在潜口村一处民房内查获大量非法储存的组合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经查,当事人刘某某、汪某某在未取得储存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购入并储存于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扣押并转运至专业仓库封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近日,休宁县应急管理局与休宁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快速出击,在一处简易仓库和闲置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700余件。该窝点紧邻居民区,且不具备任何安全储存条件,无异于埋藏在群众身边的“隐形炸弹”。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暂扣并转运至专用仓库封存,嫌疑人因涉嫌危险作业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非法销售典型案例
案例
2025年12月10日,歙县公安局桂林派出所联合桂林镇政府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期间,发现一养殖场内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1684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鉴定,该案涉案金额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目前歙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并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非法储存的烟花隐患已被消除。
春节元宵节期间
是烟花爆竹燃放高峰
烟花爆竹零售点
如何防范安全风险?
要做好“五个严禁、三个务必”
春节团圆,平安为先
严禁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共同守护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