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广州被传颂的英雄模范当中,民警卜东昌是绕不过去的一个。
1980年,广州民警卜东昌被一大群歹徒围攻,他不畏惧地与歹徒搏斗。这个事件成为了1983年全国严打的导火索之一。
卜东昌的英雄事迹轰动广州传遍全国,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但是后来,卜东昌被历史上极为罕见地取消了一级英模称号。
卜东昌充满了赞美,也产生了争议,甚至带有神秘感。
1972年,17岁的卜东昌高中毕业,加入了公安队伍。分配到海珠区公安分局滨江街派出所,成为第七居民区专区民警。
80年代初,由于前些年读书无用等思潮的影响和香港影视的传入,以及工作得不到及时安置,一些广州的青少年无所事事,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所谓的“飞仔”“飞女”。
1980年,当时的河南尾(现海珠区草芳围一带)治安情况不好,经常发生盗抢事件。卜东昌就是负责这一区域的专区民警。
1980年1月22日晚,24岁的卜东昌身穿便服,骑着自行车去派出所上夜班。九点零五分,他从滨江东路转入远安一巷的时候,发现主要是青少年,穿着喇叭裤等“奇装异服”的二十多人迎面而来。
卜东昌发现,其中一个高个,从右边裤袋里拿出一把长刀,放进胸前的衣服藏起来。有个人在埋怨同伴“为何刚才不把收音机一起抢了”。
原来,这二十几人携带火药枪、大刀、匕首等凶器,刚刚才在沙地直街入屋抢劫,逃离现场,来到远安一巷。
卜东昌作为辖区民警,凭经验判断出他们很可能是一个抢劫团伙。他下车抓住高个,表明自己是公安民警,对高个进行盘问。
高个心虚,怕被盘问下去会露馅。他看到卜东昌只是一个人,便招呼同伙“围住他打”。二十几个歹徒拔出凶器,疯狂地围攻卜东昌。其中一个歹徒,拔出火药枪就向卜东昌射击,但没有击中。
卜东昌马上拔出手枪,大喝“我是公安局的,不要上来,否则后果自负”。
但歹徒们根本不听,用各种凶器对着卜东昌乱砍乱刺。卜东昌按照公安工作流程要求,向天开枪警告。
听到鸣枪,歹徒黄志明(强制劳教所逃出人员)手持火药枪冲前五六步,开枪射向卜东昌。卜东昌向左一闪,没有被打中。在这个紧急关头,卜东昌向冲到跟前的黄志明开枪正当防卫。黄志明被击中胸膛,当场死亡。这时另一个歹徒曾超云(市第109中学学生)也冲上前,用大刀砍来。卜东昌再次开枪,击倒了曾超云(后在医院死亡)。歹徒们一下子被吓住了,停止了袭击。
卜东昌利用这个时机,观察地形。他决定往西跑向派出所。
看到卜东昌向西跑,歹徒们马上跑到他的前面堵住去路。歹徒们大多不敢近身,一边高喊“不要让他跑,一定要把他打死”,一边用砖头密集地扔向卜东昌。
李浩鸣等两个歹徒挥舞大刀,冲上前来。卜东昌继续射击,射出两颗子弹,击伤了李浩鸣。这时,卜东昌手枪的子弹已经全部打完了。
歹徒们知道卜东昌没有子弹了,狂叫“缴了他的枪,抓住他打死”。
卜东昌手持空枪,退到远安一巷三号三楼的楼梯拐弯处。卜东昌居高临下,用枪柄猛击第一个冲上楼梯的歹徒脑袋。但一个歹徒用火药枪向卜东昌射击掩护,五六个歹徒手持大刀火药枪蜂拥而上。
冲在前面的两个歹徒,用大刀和火药枪顶住卜东昌的胸膛。其中拿大刀的歹徒恶狠狠地说“你不缴枪,就捅死你”。
卜东昌知道配枪的重要性,坚决不交枪。
卜东昌用右手拨开胸前的大刀和火药枪。用左手抓住拿大刀歹徒的手腕,去夺刀。这时,一个歹徒用砖头打卜东昌的手背,企图夺枪。卜东昌用脚踢向这个歹徒,将其踢开。
拿大刀的歹徒利用卜东昌分身的机会,用大刀砍向他的头部。卜东昌无暇顾及,躲闪不及,头部被大刀砍中。另一个歹徒用砖头猛砸卜东昌头部的伤口,令伤势更重。其余的歹徒则疯狂地踢打和扔砖块。卜东昌晕了过去。
歹徒劳达明去拿卜东昌的手枪,但卜东昌的手紧紧攥住手枪。劳达明就用砖块砸开他的手,将手枪抢去。
歹徒们以为卜东昌已经死了。随后歹徒们四散而去。
过了一阵子,卜东昌醒了过来,艰难地走下楼梯。这时楼里的一个年轻住户开了门,卜东昌赶紧对他说“快去---派出所---报告”,刚说完,卜东昌又晕了过去。
很快,派出所副所长冯潮带领的巡逻队,和附近的干部群众,先后到了现场。把卜东昌送往河南医院(现广医二院)抢救。
卜东昌共向歹徒发射4颗子弹,打死两人,其中当场死亡一人,另一人在医院死去,打伤一人,一颗子弹打空。
这次事件的歹徒,大部分是青少年。首犯劳达明就是刚解除少年管教人员。一些人是广州第109中学(当时在中山四路榨粉街)学生,包括中弹后在医院死亡的曾超云。
经过几天的紧张追捕,所有的涉案歹徒全部归案。其中抢枪的首犯劳达明被判处死刑。
卜东昌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歹徒英勇搏斗的事迹传开后,得到了广州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广州市革委会(市政府)通令嘉奖卜东昌,广州市公安局给卜东昌记一等功。
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战线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首次颁发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这是公安部授予公安干警个人的最高荣誉。卜东昌成为广东唯一获得一级英模的。
卜东昌的个人荣誉达到了最顶峰。
1981年2月,负责政法的彭真到广东视察工作。他明确指出“上海有‘控江路事件’(围攻民警侮辱妇女事件),广州有‘滨江路事件’(围攻民警卜东昌事件)。在这种形势下,对刑事犯罪分子的处理,要依法从重从快,要搞准。不从重从快,就不能起到惩戒犯罪分子和教育群众的作用”。
彭真的这段讲话,促成了后来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也成为1983年开始的全国“严打”的重要导火索。
卜东昌事件的影响,远远超出广州,扩展到全国。
从1980年开始至今,公安部总共授予超过三百人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一级英模被授予后撤销的情况极为罕见。三百余人当中只有两人被取消一级英模称号。
1992年,卜东昌被取消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成为全国仅有被取消的两人之一。卜东昌被取消一级英模称号的具体原因没有公开报道。
对于公众来说,曾经的英雄卜东昌,为何被取消一级英模,成了一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