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曲子《好事终》之六
·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
焦大骂的“爬灰”确有其事,贾宝玉对秦可卿的意淫、贾珍对秦可卿的皮肤滥淫,皆难逃“爬灰”定论。贾珍、贾宝玉,再加上贾琏,分别是宁荣二府的第四代继承人,贾琏虽与秦可卿无关,却也是膏粱纨绔,贾家以这般不肖子孙为继承人,败亡在所难免,此即切中“箕裘颓堕”之说。
唐代钱昱在《忠懿王庙碑文》中有“迨兹陵谷变迁,箕裘废坠”之语,正是“箕裘颓堕”的出处。古代箕裘为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代代相传,故“箕裘”喻指祖辈事业、家族基业,“颓堕”则为衰败倾覆,合指家业败亡。
曹雪芹追溯秦可卿之死、贾家败亡的根源,认为子孙教育失败是首要原因,继承人的不合格,注定了贾家终将万劫不复。细分责任,荣国府子孙虽“不肖”,却未主动酿下大错;宁国府贾珍“造衅”,恰应了“好(hào)事”之说。贾珍自己作死,不仅害死秦可卿,更因操办葬礼倒行逆施引发连锁反应,最终祸及贾家致三世“好事”覆亡,是为“好事终”。而贾珍之罪,错在贾敬“养不教”,这便是“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了。
贾敬本聪慧绝顶,若非如此,也考不中乙卯科进士,成为贾家学历最高的子弟。以他的才能,若勤恳治家、教养贾珍,虽未必能中兴贾家,守成当绰绰有余。可他不仅疏于子孙教育,致贾珍不学无术,更因只有一子,让宁国府后继乏人,恰似明朝弘治皇帝朱佑樘,明知儿子朱厚照不堪大任,却无从他选,不得不立为继承人,终致大明百年基业转折,埋下败亡隐患。
弘治皇帝教子失败,至少生前尽到了帝王治国之责;贾敬却可恨在一心向道,盛年便甩手将家业丢给不称职的贾珍,自己躲进道观求仙问道,如同嘉靖、万历皇帝数十年不上朝,甩手掌柜的代价,便是“箕裘颓堕”。
纵观明亡之始,弘治传正德是关键转折,至嘉靖、万历祖孙三代统治,朝政昏暗,党争旷日持久,国力江河日下,若无张居正新政,明朝早已灭亡。曹雪芹则认为,贾家之败实始于贾敬疏于教养贾珍、放弃世袭爵位、放弃当家理事、放弃领导贾氏一族。
宁国府的第一宗罪,便是贾敬的“箕裘颓堕”;
第二宗罪,是贾珍“爬灰”致秦可卿死后,为掩盖罪行大肆操办葬礼,引狼(四王八公)入室,让皇帝视贾府为隐患;
第三宗罪,据脂砚斋批语“《长生殿》伏贾元春之死”,暗示贾元春将步杨贵妃后尘,于一场类似“马嵬驿之变”的变故中被皇帝赐死。作为贾元春堂兄的贾珍,亦当如杨贵妃堂兄杨国忠一般,同时被杀。至于其中是否涉及贾蓉所在的龙禁尉意图对皇帝行不轨之事,未可知也;
第四宗罪,是贾珍在贾敬死后,于天香楼(又是天香楼)前设箭靶,每日借演戏骑射之名聚赌。丧期赌博虽有罪,却非重点,最终恐以“私藏军械、意图谋逆”定罪,这或许才是贾家惹祸的根源。
毕竟《大明律·刑律》关于借私藏弓箭谋逆作乱,按相关条款,重者可至凌迟、株连。至于贾府是否因作乱获罪,往往是罗织罪名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贾元春判词图画中,就特别画着“一张弓”,当不是巧合。贾家手中有军权、又掌控边军、京营,若与工部营缮司勾连,私藏贩卖军械,促使北静王作乱,贾珍惹下的祸乱,可是谁也救不得。
(未完待续)
作者:君笺雅侃红楼(vx公众号:君笺雅侃红楼)
✍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您或许还喜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