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藏雷”
这可不是电影场景!
就在我们身边
💣💣💣
一条朋友圈“引爆”排查行动
2月4日
睢宁县公安局沙集派出所
接到宁城支点提供的线索
有微信用户在群聊和朋友圈发布
疑似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画面
警方迅速行动,展开调查
2月5日
经核实确定地址为夏圩村某小区张某家中
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查处
现场触目惊心
推开房门
民警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
47箱烟花爆竹密密麻麻堆满房间
总重430公斤
(相当于6-7个成年男子的体重)
这些危险品毫无防护措施
混杂放置在日常生活物品中
调查发现
张某为在春节期间非法牟利
在未取得任何安全许可的情况下
购运这批烟花爆竹
并将其藏匿于人员密集的居民区内
“就想趁过年赚点钱,
觉得放几天不会有事”
这种侥幸心理
正是最大的“定时炸弹”
目前
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所有非法烟花爆竹被安全转移并集中销毁
1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2
合法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佳节共庆,安全为先
春节期间
愿“平安”成为最浓郁的年味
愿“守法”成为最长久的团圆
来源丨睢宁县局
编辑丨郭子靖 周丝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