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新春佳节将至,全县道路交通流量大幅攀升,交通安全风险增加。融安县公安局就出行安全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规范
驾乘机动车人员须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严禁货运车辆、拖拉机等机动车违规载人,携带儿童出行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严禁超员载客。请严格遵守道路限速规定,杜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行经人行横道时须减速避让,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须停车让行;非紧急情况严禁占用、挪用应急车道。
二、摩电及非机动车管理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人员,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紧卡扣;请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规驶入机动车道。农村地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规载人、人货混装。
三、行人安全须知
行人横过道路须走人行横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严禁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夜间或光线不足时段出行,建议穿着亮色衣物或佩戴反光装备;老年人在道路沿线候车时,须退至安全区域,待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监护人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严防未成年人进入车行道、停车场等危险区域玩耍。
四、严禁酒后驾驶及相关安全责任
聚餐聚会期间,同席人员应主动履行劝阻义务,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婚丧嫁娶、民俗庆典等集体活动的主办方须切实落实安全提醒责任主动告知参与人员“酒后禁驾”相关规定,防范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五、违法整治提示
节日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恳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衷心祝愿全县人民平安出行、阖家幸福、马年吉祥!
融安县公安局
2026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龙 丹 责任校对:尹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