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高800元!广东老人消费补贴来了!附领取入口→

广东省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电子券

初步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

补贴条件有哪些?如何申请?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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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电子券




PART.1


补贴对象



此次补贴对象聚焦刚需群体,需同时满足2个条件:

1.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2.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广东省内


注意: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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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补贴项目



补贴项目覆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六助”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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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申请入口



“民政通”小程序

关注并进入【湛江本地宝】

私信发送【养老补贴】

可直接获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申报入口,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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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


申请环节



项目坚持自愿申请原则,依托“民政通”实施,主要包括申请、评估、发放、核销、结算等环节。

01
个人申请



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申请,签署《老年人诚信承诺书》。县级民政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为不便通过线上方式申请的老年人提供线下协助申请服务。


02
能力评估



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通过“民政通”老年人能力评估模块在线上统一开展评估。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额度为100元);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能力等级自评功能进行自主预评估。


03
电子消费券发放


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自动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04
消费券核销


机构上传服务及消费等凭证至“民政通”。


05
资金结算


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后完成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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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5


补贴发放



01
发放时间



补贴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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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发放标准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额度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40%;居家上门服务类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50%。


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额度为100元)。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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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6


温馨提醒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申请、评估、发放等全流程,目前均统一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进行。切勿轻信陌生电话、短信或非官方链接,保护好个人身份与账户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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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民政、湛江本地宝综合整理

▌编辑:袁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