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印发《关于支持大学生群体留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大学生群体留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发放购房补贴。
《措施》明确,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成人教育)且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可申请补贴,其中毕业时间应在2023年2月1日之后。已享受《兰州市大学生留兰倍增计划房票补贴实施细则》中房票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补贴范围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个人或家庭(配偶及子女)在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含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含类住宅公寓),给予购房补贴。
补贴有购房补贴和消费券两种形式。其中,购房补贴标准为300元/平方米,单套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实行“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原则。消费券总体安排500万元,在高坪地区(包括青白石片区、彭家坪片区、福源新城片区及九州片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含类住宅公寓),可在享受购房补贴基础上,每套再发放消费券5000元。
住房公积金方面,凡在兰州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学生群体,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受缴存余额及时间系数计算公式的限制,最高可贷70万元(已婚家庭为90万元)。且允许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其缴存余额与收入可合并计算可贷额度。缴存人购买自住房的,可同时提取购房人本人和配偶以及购房人的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同时,扩大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业务可申请主体范围,将“商转公”贷款、“商转组合贷”贷款、组合贷款的可申请主体范围扩大至全国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人(即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可在兰州购房时使用)。
此外,针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兰州银行推出“青年安居贷”、兴业银行兰州分行推出“兴业安居贷”住房优惠支持,两家银行同步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购房配套提供装修贷款支持,为其提供灵活资金用于房屋装修和品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