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驶”不得
别让安全“打盹”
春运期间
客货运输量需求旺盛
回乡走亲访友的人数增多
驾车的朋友们
切记不要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
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
疲劳状态下,驾驶人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迟缓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等现象,人的注意力、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都会随之下降,容易导致操作不及时、不准确。
当疲劳程度严重时,驾驶人甚至会短暂睡着,完全失去对车辆的控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轻度疲劳
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
中度疲劳
会出现操作动作呆滞,
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等情况。
重度疲劳
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睡眠现象,
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开车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
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开车,尤其是凌晨时段,白天则要注意避免午后时段。
避免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可在开车时小幅度调整坐姿和深呼吸。
开车感到疲劳
请勿“扛一扛”
疲劳驾驶属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交
警
提
示
贵州交警提示
开车犯困别硬撑
休息充足再出发
日常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保持充沛的精神与体力
广大驾驶人
要合理安排行车时间
远离疲劳驾驶
别让“困意”左右你的方向盘
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编辑/温涵宇
审核/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