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东海岸新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公布!

汕头市潮南区

东海岸新城

发布了最新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马上就是春节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要提前了解哦~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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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

为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防止污染城市环境,减少噪声、火灾和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划定潮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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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潮南在线

备注:以上区域红线范围内的区域为禁燃区域。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区内,公墓、烈士陵园;

3、燃气管道、油气罐、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铺设地;

4、军事设施,水利设施,输变配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6、桥梁、隧道、地下管道、地下人行道、防空洞、竖井;

7、景区、苗圃、公园、绿地以及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8、中央商务区、城市综合体、体育场馆、集贸市场、步行街、停车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9、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上述各类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室内,以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口;

10、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行为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承担。


三、因重大公共活动、重大节日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并由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燃放作业单位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四、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以及燃放时需加工安装的C级、D级烟花爆竹产品,应由具备燃放专业资质的人员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级别根据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予以认定。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是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做好本单位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六、擅自在禁放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群众可以进行劝告和制止,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进行举报。


七、本通告自2026年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5日止。


来源:潮南在线https://mp.weixin.qq.com/s/Bf_wChdmNwFc9v9EnVlwmg 


02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现就东海岸新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汕头东海岸新城全域范围禁止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二、违反《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来源:汕头华侨试验区

https://mp.weixin.qq.com/s/TISrK9RPspGyyoyln9e6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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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十月(姬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