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涉嫌犯罪
多方协作追回工资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发生工资被拖欠的情况
请采取有效方式维权
收集好证据:请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欠条、结算单、劳务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收集好。
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如包工头欠薪,请及时向工程项目部反映;如项目部不处理,请找业主寻求帮助;如果上述途径无效,请带齐相关凭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理性维权:请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维权,不能采取恶意讨薪的违法行为来讨要工资,只有依法维权,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请广大用工单位
务必恪守诚信守法经营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凡是企图逃避责任
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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