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患者不适用吻合装置却计费,共收取205万余元
另收取回扣105万余元,两罪并罚被判刑12年
单价1.68万元,声称在术中植入体内、用于缝合血管的两个环形吻合装置,竟然在王海森的X光片上消失了……2021年12月底,王海森报了案。
警方调查发现,从2016年到2020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郑大一附院)急诊外科原副主任医师王福建,对94名患者实施了诈骗——2016年2月,王福建与医疗器械供应商达成20%回扣的合意,4年多的时间在手术中使用了343个微血管吻合装置,收受回扣105万余元。其中94名手指伤患者使用的128个吻合装置,为明知不适用而计费,共计收取205万余元。
2025年12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福建构成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万元。
被丢进垃圾桶的医疗器械
单价1.68万元
2017年11月29日,医药代表何某帝接到王福建助理的电话,“接了个大活”,让他多送些微血管吻合装置到医院。经器械科扫描入库、报备验收,何某帝带着4个型号共12个吻合装置送进手术室。“大活”,指的是患者彭先生的“断指再植”手术。
前一天晚上,河南中牟县的彭先生意外切伤左手,致拇指、食指、中指、环指离断,经县医院简单处理后,他被送至郑大一附院急诊外科。手术记录显示,这场由王福建操刀的手术持续了12个小时,显微镜下4根断指的肌腱、神经和动静脉血管等被依次吻合。
彭先生提供的医疗费用清单显示,手术当日他使用的医用材料费共计14.3万元,仅其中一项微血管吻合装置,就占了10.08万元。该装置单价1.68万元,术中使用了6个。
公开资料显示,该微血管吻合装置是一款由国内医疗公司代理的进口医疗器械。
彭先生称,因为他的手术并不成功,术后他委托律师欲将郑大一附院诉至法庭。在律师的指导下,他到医院拍摄了X光片,偶然发现术中使用的6个吻合装置,都“消失”在了血管内。
该产品的代理商曾向记者证实,微血管吻合装置为植入型医疗器材,患者拍摄X光片时会有显示。记者获取了一位曾在郑大一附院接受手术、使用了该产品的患者的X光片,其手术部位可见一绿豆大小的光圈。
昂贵的进口医疗器械怎么突然“消失”了?
发现这一问题的,并非彭先生一人。
2018年,在郑州市区一工地做木工的王海森,被电锯伤到左手,导致拇指关节以上部位被切掉,工友将其送入郑大一附院急诊科。
王海森记得,手术于晚间进行。费用明细显示,手术材料费共计5.4万元,使用的2个微血管吻合装置花了33600元。
2021年12月,经人提醒,王海森在老家开封尉氏县人民医院拍摄了左手X光片,才确认手术部位的确没有微血管吻合装置。2021年12月底,王海森向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刑侦大队报案。
该案的判决书中,王福建的助手申某亚向警方讲述了彭先生“消失”的微血管吻合装置的去向:当时,手术室器械台上放有大概四五个打开的器械,还没有使用。等申某亚休息了几个小时,返回手术室时,看到这些吻合装置在垃圾桶里。
拿百万元回扣
明知患者不适用仍使用
郑大一附院急诊外科主任向警方证实,主刀医生需要先根据病情、受伤部位预判是否需要使用微血管吻合装置,以及使用的型号和数量。手术时,要先测量血管的粗细,根据测量结果选择使用合适的吻合装置型号,每缝合一根血管都要测量一次,每用一个吻合装置就打开一个,不可能一次性全部打开,一旦打开不能使用,就无法回收。
“产品主要用于胳膊、大腿、手掌等部位的手术,手指的血管比较细,不适合使用。”向郑大一附院供应该装置的器械供应商向警方供述。
法院的判决书写明,手指伤患者不适用微血管吻合装置,王福建对这一点是明知的。王福建的两位助理也证实了这一点。
何某帝曾向警方表示,哪怕是最小的吻合装置,也不适合用在手指上。彭先生手术时,他带去了3个1毫米型号的吻合装置,但手术快结束时,他看到记账单上显示,患者使用了6个。
患者不适用,手动缝合对王福建来说也并非难事,那为何还要在手术中使用昂贵的医疗器材?
前述急诊外科主任称,医生每做一台手术,医院会根据手术复杂程度和手术费用给主刀医生个人发放奖励。跟随王福建多年的助理王某称,王福建这样操作,是为了赚手术补贴和器械回扣。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统一标准》规定,缝合一条血管的价格在1200元至1800元不等。而一个吻合装置的价格是1.68万元。
2016年,上海敦愿医疗器械商行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孙大伟,为了提高业务量,安排公司人员李某春与王福建联系,并告知王福建是全国知名专家,病人比较多,使用微血管吻合装置也会比较多,可按照装置单价的20%给王福建回扣。
王福建每使用一个吻合装置,李某春可以拿到1%的提成,负责送货的何某帝,则拿走0.5%的提成。
据警方查证,2016年2月22日至2020年7月17日,孙大伟向郑大一附院供应343个微血管吻合装置,共计527.44万元。按照单价20%的回扣计算,王福建拿走的回扣为105.488万元。此外,孙大伟曾向王福建的儿子转账50万元,该笔资金后来也被法院认定为受贿。
孙大伟、李某春因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被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10万元。
为了规避投诉风险
把装置缝合在血管旁边
早在2018年,王福建就曾因“术中未使用吻合装置而计费”,遭到患者联名投诉。但患者的不断投诉似乎并未影响王福建继续利用该器械敛财。
法院的判决书也披露了这一点。跟随王福建8年的助理王某向警方证实,按照医院手术室管理规定,医疗器械内置物装到病人体内才能收费,如果使用失败或没有装入体内,不允许收费。后来,因为有病人拍片时发现肢体内没有放置该器械,告发了王福建,王福建为了规避投诉风险,就把不能匹配使用的装置缝合在血管旁边。
据警方查证,2016年4月至2020年7月,涉案手指伤患者共有94人,使用微血管吻合装置共计128个,金额共计205.416万元。该笔资金被法院认定为诈骗资金。
法院判定,多名被害人证明,其术后接受X光检查,体内均无该装置。94名被害人中,有多名1岁、5岁、6岁不等的儿童因手指创伤接受微血管吻合装置治疗,相比成人血管粗细程度,更能证明该治疗行为的虚假性。在手术过程中,王福建明知多名患者不符合使用微血管吻合装置的条件,又隐瞒未实际使用的事实,将该医疗器械的费用,计入患者的收费清单,致被害人超额支付医疗费用。
法院最终判决,王福建构成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万元。涉案赃款向郑大一附院追缴,不足部分,责令王福建退赔各受害人。王福建违法所得人民币1554880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