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日益常见,百十元的纠纷诉至法院、一元钱的‘别扭’也要讨个说法,这既体现了公众维权意识的提升,也对基层干警如何践行‘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等理念提出了新时代的考题。”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这是一起因拖欠550元鸡蛋款不还而引发的诉讼。原告黄某从事批发新鲜鸡蛋生意。2021年3月,经人引荐,黄某与被告西安市灞桥区某蔬菜便利店达成供货协议,并约定按月结算,滚动付款。合作初期,双方沟通顺畅,履约及时,生意红火。2023年上半年,受市场波动影响,被告经营陷入困境,经核算,尚拖欠原告鸡蛋款550元。
黄某多次催要无果,故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经辖区综治中心先行调解,被告先后偿还150元、250元,但仍剩余150元货款调解无果,故繁简分流至速裁庭。
“综合原告提交的供货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本案事实较为清楚,判决并无难点,按照我们速裁庭效率,庭后几个工作日就可以结案。”灞桥法院法官贺涛没有急于推进判决程序。他坦言,判决虽能快速结案,但也可能出现“事不了”的情况,还可能引发后续执行难题,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也浪费司法资源。针对小额诉讼标的小、争议小、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点,法院更希望通过柔性司法化解矛盾,实现“诉于我止”的效果。
秉持这一理念,法官决定暂缓判决,先深入了解双方真实诉求。谈话过程中,原告多次重复表达:“我不是缺这几百块钱,就是气不过他言而无信。我起早贪黑送鸡蛋,挣的都是血汗钱,一分也不能少……”显然,原告是带着“气”来的。
随后,法官联系上被告张某,出乎意料的是被告态度极其配合,声称案件属实,并解释其并非故意拖欠,实在是经营困难,每天收入仅够支付房租和伙食费,确实拿不出钱,宽限两天就给了。了解情况后,法官并未急于施压,而是选择给予信任与宽限。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40余天的持续跟进,17通电话,数次释法明理,最终促成被告足额履行,原告申请撤诉。灞桥法院最终交出了一份小额诉讼“案结事了”的合格答卷。
“被告每次反馈说‘晚上就给,一两天就付……’说实话,我也有‘气’,但基本职业操守要求我必须‘沉住气’。同事们都好奇为什么我每次都相信当事人,是因为本案缺的不是‘150元’,而是‘诚信’二字。”办案法官在回顾案件时补充道,每隔几天,他都会挤出时间跟进一下,相信被告会珍惜来自法院的信任,践诺于行。审限将至时,在拨通第17通电话后,终于听到了那句期待许久的话——“付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魏晓飞 实习生 曾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