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何泠瑶
日前,为扩内需、促消费,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支持50个左右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发票抽奖的形式激活消费潜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近期,浙江省官宣宁波、湖州、绍兴、衢州4个城市入围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入围城市数量与广东省并列全国第一。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旅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
图源 新华社
《通知》指出,在试点城市中,将对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八大领域消费取得的合规发票可参与抽奖,单张发票最低参与额度不低于100元,单张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各试点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确定具体中奖比例、奖项设置及兑付流程。
国家在试点城市筛选方面,重点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的政策平衡。中央财政将按城市规模分档安排奖补资金,支持试点工作推进。
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了解到,接下来,浙江将指导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设计方案,发布一图读懂、操作指南等,并于近期组织开展抽奖活动,在春节期间加大奖金投放力度,有兴趣的消费者可关注浙江四座试点城市的官方账号,参与抽奖活动。参与及兑奖规则以各试点城市公告为准。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