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政策要闻丨三部委发文,明确新建住宅项目要配建养老服务设施(1.26-2.1)

摘要:
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明确新建住宅项目要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鼓励地方盘活存量房屋支持旅居服务;据报道,房企“三条红线”不再每月上报。广东、吉林、山东等多省市跟进下调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山东、南京出台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天津、南京等多地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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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三部委发文,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


  • 要闻一:三部委发文明确新建住宅项目要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1月27日,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明确鼓励住宅+养老’‘商服+养老’‘医疗+养老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减少单独占地成本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新建住宅项目要按照规划标准要求同步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在符合安全、健康、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闲置学校、社区用房、培训疗养机构场地,以及老旧小区及周边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改造或增设养老服务设施、医养结合相关服务设施,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五年内可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无需办理土地用途变更,不增收土地价款。


《措施》从强化规划、激活存量等方面着手,支持、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发展。其中明确新建住宅项目要按照规划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也鼓励盘活存量房屋资源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在更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的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要闻二: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鼓励地方盘活存量房屋支持旅居服务


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方案》在旅居服务领域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挥相关财政资金、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完善旅居目的地基础设施,推动存量设施提升改造。依法盘活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鼓励地方结合消化存量房地产等政策落实,支持旅居项目用地和服务设施建设


去年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盘活存量仍是2026年房地产政策的重要方向,本次《方案》鼓励地方将消化存量房地产与旅居消费结合,进一步扩展了盘活库存的方向,有助于各地推进去库存工作。


  • 要闻三:据报道,房企“三条红线”不再每月上报


近日,有消息称,监管部门不再要求房企每月上报“三条红线”指标部分出险房企被要求向总部所在城市专班组定期汇报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房企“三条红线”于2020年8月出台,旨在通过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管控房地产企业融资。近些年房地产行业发展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房企发展模式也逐渐由过去负债驱动的规模增长模式转向寻求高质量发展“三条红线”政策的放松,对当下市场预期或产生一定积极作用。


此前住建部多次指出进一步发挥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作用,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在房地产融资上,推行主办银行制”,房地产融资新模式正在加快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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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山东、南京落地城市更新配套政策


  • 要闻四:广东、吉林、山东等多省市跟进下调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


本月央行明确将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支持推动商办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本周广东省、吉林省、山东省、重庆等多个省市跟进落地,如广东省调整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吉林省调整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各城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 要闻五:山东、南京出台城市更新配套政策


近日,山东省、南京发布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具体来看:


山东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摸清城市存量资源状况和更新潜力,定期开展城市体检,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加强高端业态导入,发展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落实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登记报告制度。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


南京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其中指出,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计划。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加快湖南路、南湖等重点片区更新。围绕文旅、产创、商业、社区等四种主导类型,打造长江路、元通等活力中心区。完成22幢城市新增在册危房治理任务、60条街巷整治提升工作,打造12条精品街巷,推进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3000台以上。实施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新一轮行动,研究出台更大力度支持盘活存量资产一揽子政策,聚焦国资盘活、载体利用等重点领域推动探索突破,全年盘活存量房产100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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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闻六:多地结合人才、多孩家庭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本周天津、南京等多地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包含提高贷款额度上限、优化提取用途、优化套数认定等方面,其中多与人才、多孩家庭相结合,针对特定人群进行优化,具体来看:


湘潭印发《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购买住房且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经认定的湘潭市高层次人才(A、B、C、D、E类),购买商品住房最高可享受2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天津优化公积金政策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12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100万元。


南京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业务范围,在我市无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潍坊优化公积金政策,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名下商品住房出售或拆迁后,再次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核减1次公积金贷款次数;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购房人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名下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一次并已结清的,均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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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总:1月,城市更新、住房保障是各地政策落实的主要方向


1月,各地政策出台频次保持较高水平,共出台51条,广东、吉林、山东等多省市调降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北京、上海等多地落地城市更新配套政策;上海、苏州等地发布“十五五”规划建议;武汉、沈阳、厦门等地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南京、银川等地发放购房补贴


表:近3月以来主要政策类型出台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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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列中一条政策可能覆盖多个维度。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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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表:1月26日至2月1日房地产市场重点政策及事件汇总

(详情请查看中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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