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公安交警发布警示案例】
2025年11月19日19时2分许,冯某驶川R号牌中型普通客车,由南部县城至南部县伏虎镇方向,行驶至伏虎镇明珠东街190号与东街交叉路口遇赵某驾驶川B号牌轻型栏板货车由相对方向驶来,又遇行人杨某正在从川R号牌车行驶方向的左侧向右通过人行横道,冯某驾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与杨某相撞,造成杨某受伤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川R号牌中型普通客车上乘车人任某,范某2人受伤及川R号牌车部分损坏。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查实,当事人冯某夜间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对道路上的情况观察不足、临危措施不及,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赵某夜间通过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当事人杨某、任某,范某无责任。冯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南部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交警提示:夜间行车视线条件受限,行经人行横道、无信号控制路口等路段,务必提前减速,按规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仔细观察路面动态;驾车全程杜绝超速,保持安全车距,提升观察预判能力,遇突发情况冷静规范处置,守好道路安全防线。
消息来源:南充之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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