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同时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现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安全燃放区:市民可自行前往高架桥东侧油菜花地、开发区管委会北广场空旷处,燃放C级、D级小型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
城区为:乌伊公路-东七路-南一路-西三路-乌伊公路围成的区域;南区为:南七路-东三路-临云路(规划路)-西三路-南七路围成的区域。
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全年全时段严禁燃放。
从市区沿南子午路过904县道桥洞,高架桥东侧空旷处。
请前往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门店购买,认准产品包装上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级别(个人燃放类为C级或D级)及防伪标识,不购买“三无”产品或超标违禁产品。
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且远离禁止区域、房屋、车辆、易燃堆放物的安全地点。
燃放活动必须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实施,未成年人燃放需监护人全程陪同。
严禁在室内、窗台、楼道、屋顶、井盖附近燃放;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车辆等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严禁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
燃放前清理周边半径10米内的可燃物,备好水源、灭火器等应急物品。
燃放后及时清理废弃物,确认无阴燃或余火,避免引发火灾。
鼓励市民优先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摆放鲜花等绿色低碳方式增添节日气氛,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共同营造宁静宜居的环境。
安全无小事,守法是底线。让我们携手共进,遵守规定,安全燃放,共度一个平安、文明、环保的春节!
来源:师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