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离世前将3000万遗产给未成年女儿,公司股权遗赠异性朋友并让其抚养女儿,前夫怒告,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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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的特聘副教授证书。

根据离婚协议,两个女儿均由蒋女士直接抚养,张先生无需支付抚养费。

财产分割方面,蒋女士名下深圳市3套房产、惠州市1套房产归张先生所有,蒋女士还向张先生支付补偿款共计230万元。

张先生表示,按照当时房产估计,他分得的财产价值1000多万元。蒋女士去世后,张先生先后获得3套深圳房产和15万元现金。

张先生提供的离婚协议显示,他们协议离婚时,距离蒋女士离世仅剩不到一个月。

张先生表示,在成为蒋女士丈夫前他未结过婚,他是蒋女士的第三任丈夫。记者查阅蒋女士经过公证的遗嘱,其中列明了蒋女士的三段婚姻中的丈夫姓名。

女子将三家公司和女儿的监护权
都给了朋友王先生

在与张先生离婚前,2023年1月30日,蒋女士已订立一份公证遗嘱,将其名下深圳市某公司、广东某公司、某设备公司的股权及相应权益,全部遗赠给朋友王先生。

根据法院的相关文书,王先生是蒋女士合作了15年的朋友。张先生表示,王先生也是公司的负责人。

蒋女士的遗嘱中写道:“我希望,在我去世后,王先生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照顾我的两个未成年女儿至成年,给予她们爱和关心、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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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书上的遗产清单

2023年3月5日,即离婚前一天,蒋女士又订立一份自书遗嘱,指定王先生为两个女儿的第一顺位监护人,自己的表妹黄女士为第二顺位监护人。在蒋女士去世前几天,蒋女士立下新遗嘱,指定王先生的妻子卢女士作为遗嘱执行人。

根据蒋女士的遗嘱,蒋女士将价值三千万元的多套深圳房产和存款由两个女儿继承,房产待女儿22周岁继承,而管理遗产人是卢女士。

法律文书显示,除了房产,蒋女士在国内外拥有存款760多万元,在蒋女士死后,海外账户发生了被盗的情况,卢女士向法院表示已报案处理。尽管张先生指控卢女士对此应负责,但没有证据显示卢女士与蒋女士海外账户被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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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广州日报

封面图:IC Photo

编辑:周玥

校审:施冰冰吴沁彤郑创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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