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万元!姚安警方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春节临近

年味儿渐浓

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

安全红线绝不可放松

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一旦违法违规

生产、销售、存储、运输

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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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姚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民警对辖区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和销售店进行检查,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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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民警对姚安县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场责令其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并立案调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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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01


非法生产的危害性

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极易引发爆竹和燃烧事故,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02


非法经营的危害性

在高额利润驱使下,不法商贩在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不懂如何规避风险的情况下,非法购销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03


非法运输的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04


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内,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评估验收,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条件,加之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这种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构成极大威胁。


如您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姚安警方”微信公众号

一审/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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