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 盘活历史建筑,天津如何“破圈”?

天津是历史文化名城

积淀深厚 文脉悠长

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承载着城市灵魂

展现着时代风华

也成为当代天津独特的城市风貌和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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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好历史建筑文物?

怎样在留住记忆的同时

让百年建筑重焕光彩?

今年的天津两会上

代表委员们纷纷亮出观点

提出中肯建议




建议打造五大道医学人文景点

——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医疗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韩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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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集聚了大量近代医学名人故居与历史遗迹,作为中国近代西医传入与发展的重要见证,这些资源承载着深厚的医学人文底蕴,是天津市独特的文化财富。但当前,这些资源仍整合不足,对医学名人在津故居的文化价值挖掘不深,没有转化为五大道的独特文旅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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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医疗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韩晓芬


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医疗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韩晓芬建议,整合天和医院旧址、天津市人民医院旧址,林崧故居(睦南道67号)、金显宅故居(睦南道69号)、方先之故居(睦南道109号)、卞万年故居(云南路57号)、赵以成故居(常德道69号)、范权故居(常德道24号)、杨济时故居(重庆道116号)、朱宪彝故居(成都道100号)等五大道八所医学名人故居资源,形成“近代西医发展脉络”“医学名人精神传承”等医学人文主题线路,将五大道打造为打造全国知名的医学人文旅游目的地,提升天津文旅的特色化、差异化的竞争力。


韩晓芬还建议,保护传承并举,构建双线体系,夯实线下阵地,以城市医学故事为蓝本,在五大道洋楼街巷通过场景复原,让游客沉浸式“穿越”,对话医学历史,感知医学人文魅力;同时,搭建线上平台,通过智慧平台,拓宽服务范围,开展科普活动,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此外,韩晓芬建议开发兼具纪念性、实用性、科普性的医学主题文创产品,将医学文化融入旅游消费,推动医疗、健康、旅游深度融合,让游客在游览体验中,感受天津医学人文魅力和历史文化积淀。




建议打造新记《大公报》“红色文化”IP

——天津市政协委员,南开大学信息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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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新记《大公报》复刊100周年,天津正是新记《大公报》的“诞生地”。然而,作为《大公报》的“精神原乡”,天津对其IP的转化和文旅融合还不够充分。大公报社旧址(和平路169 号)于2013年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25年启动修缮工程,但其历史价值的挖掘与活化仍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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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协委员,南开大学信息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娜


天津市政协委员,南开大学信息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娜建议以新记《大公报》复刊百年纪念为契机,打造“红色文化”标志性IP,助力津派文化传承与文旅融合发展。她建议——


一是将新记《大公报》纳入天津市“红色资源名录”及津派文化“红色文化”板块。举办研讨会、组织课题组系统研究新记《大公报》红色基因及其与天津城市发展的互动。


二是打造“大公报历史陈列馆”沉浸式文旅体验系列项目。高标准推进大公报社旧址修缮,系统展示其百年报史、抗战贡献、名报人事迹。

可运用VR/AR、全息投影、场景复原等技术,再现“铅字排版”“战地采访”“发行‘日本投降矣’号外”等历史场景,开发互动体验项目;


设计“大公报抗战精神寻访”步行路线,串联哈尔滨道创刊地标识等点位,打造沉浸式文化街区;


增设“报人工作室”等功能区,开发“一日报人”角色扮演、抗战新闻稿撰写体验等互动文旅产品,形成“红色文化+年轻消费”新场景;


设计“大公报红色文化旅游线路”,串联旧址、利顺德饭店(报人常驻地)、解放北路金融街(报业广告客户聚集区)等点位,推出“从《大公报》看天津百年变迁”研学游产品等


三是与文艺院团合作,推出以《大公报》抗战故事为题材的话剧、音乐会、大型文旅演艺等作品。




建议制定《天津市长城保护条例》 严惩破坏行为

——天津市人大代表、荣程集团董事会主席张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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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天津在长城保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然而,目前天津段长城保护仍面临一些挑战。如部分长城段由于自然侵蚀和人为因素,路面毁损、墙砖剥离,安全问题突出;随意丢弃的垃圾的现象,污染了周边环境;此外,因地处京津冀交界,部分长城段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划分不清,存在保护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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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代表、荣程集团董事会主席张荣华


为此,天津市人大代表、荣程集团董事会主席张荣华建议制定《天津市长城保护条例》,加大保护力度,让天津长城的历史风貌得以永续留存。


张荣华建议通过立法明确长城修缮的技术标准与流程,建立长城日常巡查与监测机制。同时,通过立法规范长城旅游开发行为,划定允许游览的长城段落与区域,明确游客承载量,禁止攀爬、踩踏未开放长城段落。鼓励在保护前提下挖掘长城文化内涵,开发徒步探险、文化研学、非遗体验等特色旅游项目,打造长城文化旅游品牌。可借鉴河北长城文化保护法庭经验,探索建立长城保护专业化司法服务机制,对破坏长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张荣华建议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依法处罚:

攀爬、踩踏未开放长城段落,损毁长城墙体、敌楼、烽火台等本体遗存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在长城核心保护区内倾倒垃圾、破坏植被、违规搭建的,责令限期清理、拆除,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修缮长城、改变长城风貌的,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经营长城旅游项目、超出承载量接待游客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游经营主体未履行保护义务,未配套环保设施、放任游客破坏长城的,建议由文旅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对因管理不当造成长城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 孙颖 刘克琦 董朗
编辑 | 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