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现对被执行人刘海全、刘信采取悬赏公告执行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住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住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
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提供财产线索进行登记,并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法官 鄢锁柱
联系电话:0452-5663067、18545600265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马路88号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龙沙区人民法院 铁锋区人民法院 看齐综合
编辑 | 关景森 马丽 责编 | 房阔
审核 | 戚莹 统筹 | 孟繁宇
监制 | 娄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