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护平安 | 钓到奖40万?这种鱼,钓不得!已有多人被拘!

钓鱼本是陶冶性情的休闲活动

但一些“特别”的钓场

却让这项运动变了味

诱人的“标鱼奖金

刺激的“以小博大规则

……

这些看似是钓鱼竞技场

实则是以高额“回报”作“饵”

引诱众人参与赌博的违法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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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日

湖州公安破获一起

以钓“标鱼”为幌子的开设赌场案件

抓获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单场涉案金额超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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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垂钓场所


此前

犯罪嫌疑人周某(化姓)

伙同吴某(化姓)、王某(化姓)等人

在湖州长兴某垂钓园

将普通休闲垂钓场所改造为赌博窝点

他们精心设计“钓标”规则

以“竞技钓鱼”为伪装

收取至少2200元入场门票后

在鱼塘内投放

带有不同积分标签的“标鱼”

积分可直接兑换人民币

(1积分=1元)

其中

最高的一条“标鱼价值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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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标鱼”相关标识


为维持赌局运转

周某等人还专门

招募赵某(化姓)、陈某(化姓)

等人为“员工”

明确分工负责核实“正口”

(判定有效中奖)

放水、换鱼、放料等关键环节

形成完整赌博运营链条

同时

他们通过人带人的方式招揽赌客

建立并管理群聊

在群内实时公布中标信息

吸引林某(化姓)

毛某(化姓)、李某(化姓)

多名赌客入局参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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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人员在群内公布中奖信息


全面掌握该团伙的犯罪证据后

在长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指挥下

2026年1月

泗安派出所联合和平派出所

分别在杭州、长兴等地

开展统一收网行动

成功打掉该赌博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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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目前

5名犯罪嫌疑人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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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钓标鱼”经营鱼塘作为一种新型的开设赌场犯罪方式,犯罪嫌疑人通过人带人的方式招揽赌客,在群聊中向参与人员发布中奖结果、办理赌资、兑换事宜等相关事宜,以此进行非法牟利。



相关法条链接

经营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对于参与赌博的“赌客”,也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竞钓标鱼”开设赌场

“垂钓休闲”合法经营

两者如何区分?

他们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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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

此类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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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安提醒广大群众

“竞钓标鱼”并非合法竞技

而是披着休闲外衣的开设赌场犯罪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家庭和谐

如有发现此类赌博现象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文由“湖州七彩警薇”微信团队出品


核发:杨 悦   审核:洪官升

责编:翁文杰   编辑:王   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