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残疾人朋友!残疾人生活补贴如何申领?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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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表示自己是哈密市伊州区二堡镇乌拉泉村的居民,母亲是一名残疾人,想要咨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时间及发放途径,希望尽快发放。

哈密市伊州区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到这两项惠残政策,又要提供哪些申请资料呢?带着群众的诉求,我们联系了哈密市伊州区残联相关科室。

伊州区残疾人联合会综合科干部王力化说:“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的条件是:一是具有伊州区常住户籍;二是持有残疾人证。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低保户残疾人。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表;二是残疾人本人的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智力精神及未成年人残疾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三是4张两寸同版彩照;四是个人申请书。”

王力化告诉记者,哈密市伊州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遵循自治区统一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哈密市执行的补贴标准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同时申领这两项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一卡通”发放。申领当事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员,负有诚信申请补贴的义务,在申领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发生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况应及时上报。

申请的流程:

一、村(社区)对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张榜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表连同有关证件及复印件,报告乡镇街道审核。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村(社区)公章,不符合条件的由村(社区)告知原因,做好政策解释。

二、乡镇(街道)在收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的核查,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连同有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并报区残联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告知申请人原因,做好政策解释。

三、区残联依据规定,对申请人残疾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局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残联告知乡镇(街道)原因。

四、区民政局接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并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审定合格后,区民政局报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民政局告知乡镇(街道)原因,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信息录入财政“一卡通”通信系统,由财政局负责打卡,申请人需提供残疾人的医保卡,残疾人两项补贴每月发放一次,每月的15号之前将补贴发放完毕。

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5月15日,第32个全国助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服务。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终端在线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如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对政策不清楚,以及申请程序不清楚的情况,可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和残联寻求帮助。



文:融媒体中心记者 郑滕兴
编辑:柴思蕾

责编:赵春燕

审核: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