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潍坊公积金政策
最近进行了最新优化
小编已经整理好啦
一起来看看吧
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名下的本市商品住房拆迁或出售后,再次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核减1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1. 适用范围
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名下商品住房出售或拆迁后,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2. 所需材料
(1)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2)出售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 + 增值税发票或提供拆迁安置协议
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购房人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 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更新电梯费用中每户实际分摊金额。
2. 所需材料
不动产权证、更新电梯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身份证、银行账户信息。
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一次并已结清的,均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执行标准
借款人正常还款1期以上,且当前无逾期的,还款期内可申请办理一次展期。办理展期的,保证人需同意延长期限。延长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最长贷款期限。
此项业务需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到受委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
1. 适用范围
借款人正常还款 1 期以上,且当前无逾期的。
2. 变更条件
还款期内可申请办理一次展期,延长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最长贷款期限。
办理展期的,保证人需同意延长期限。
3. 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申请贷款时的受委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
在潍坊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贷款尚未结清的,符合条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1. 提取模式
报销模式,借款人或配偶可根据上月还款额,选择单笔提取或按月约定提取。
2. 提取流程
第一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进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第二步:找到报销模式,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单笔或按月约定提取。
第三步:阅读授权协议,点击同意,填写提取信息。
第四步:填写完信息之后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完毕之后,业务办理结束。
本通知自2026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图源:摄图网_400112789_(仅配图)
另外前段时间
潍坊公积金的还款期限及方式等
也进行了优化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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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我市决定优化调整部分公积金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贷款期限 1 年(不含)以上,借款人正常还款 1 期以上,且当前无逾期的。
(2)变更条件:
1.每年可申请 1 次缩期
2.抵押期限不做变更
3.变更后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总额的 60%
(3)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受委托银行网点申请。
(1)适用范围:
贷款期限 1 年(不含)以上,借款人正常还款 1 期以上,且当前无逾期的。
(2)变更条件:
还款期内可申请变更一次还款方式;由 “等额本息” 变更为 “等额本金” 的,变更后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总额的 60%。
截图源:潍坊公积金(下同)
(3)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受委托银行网点申请。
(1)适用范围:
职工可将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部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办理条件:
1.潍坊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
2.缴存职工符合 “商转公” 贷款条件
3.经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同意
(3)业务要求:
办理 “商转组” 业务的银行与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应为同一银行,且为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
(1)基本规则:
公积金贷款还款调整为差额扣款。
(2)变更条件:
签约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优先从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扣划,不足部分从借款人绑定的银行还款账户扣划;未签约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从借款人绑定的银行还款账户扣划。
本通知自 12 月 19 日起实施。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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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潍坊公积金,潍坊本地宝综合
▌编辑:铜板(刘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