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泰安·岱岳)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详情如下:
泰岱综执罚字〔2026〕第0004号
泰安仁君成置业有限公司
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十三条。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1月26日,泰安市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信用中国(泰安·岱岳)网站)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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