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泰安一房地产公司被罚3万元

近日,信用中国(泰安·岱岳)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详情如下:

泰岱综执罚字〔2026〕第0004号

泰安仁君成置业有限公司       

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十三条。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1月26日,泰安市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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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泰安·岱岳)网站)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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