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商品房预售制在助力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因交付风险、品质不符等问题广受诟病。在此背景下,全国多地陆续推进“现房销售制”。相关数据显示,自2022年末以来,全国已有超30个省(市)试点现房销售及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从预售制到“现房销售制”,政策的转变既回应了民众对住房权益保障的需求,也为房地产行业转型指明了方向。
预售制弊端日益凸显 加速现房销售转型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赵秀池教授看来,市场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房价下行压力增大,购房者通过预售购房难以享受增值收益,反而可能承担贬值风险。此外,开发商经营困难导致的交付延迟、质量问题频发,社会公众希望推行现房销售的呼声愈发强烈,相关政策制度也因此加速转型。
以全链条监管机制 保障现房销售
赵秀池则表示,现房销售并不能完全规避风险,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会因为供求关系变化而波动。购房人即使购买的是现房,也可能面临着房价下跌的风险。此外,房屋质量与宣传不符等问题在现房销售中仍可能出现。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依据《民法典》和购房合同,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维权。但针对当前存在的购房人维权周期长、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有必要优化相关法律救济渠道,简化维权流程,建议由住建部门和消协成立房地产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由专家进行鉴定,给出纠纷调解建议,督促开发商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解决房屋销售纠纷。
对继续实行预售的项目应加强资金监管
尽管现房销售被视为未来方向,但全面实施仍面临诸多挑战。金俭表示,现房销售将显著增加开发商资金压力,可能推高房价,延长开发周期,土地供应、出让方式、付款条件也需相应调整。即便推行现房销售制,开发商仍可能通过其他名目提前收款,变相延续预售逻辑。因此,建议对继续实行预售的项目加强资金监管与审批严格性。
赵秀池告诉记者,全面实现现房销售“不太可能”,预售制与现售制或将长期并存。销售模式应由企业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在楼市低迷期,现房销售可能增多;而在市场向好时,预售仍具吸引力。如果要推行现房销售,需为开发商提供更多低成本融资渠道,以缓解资金压力、稳定房价。而对预售资金应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良好的房企放宽额度,对信用差的房企从严控制,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监管银行,并建立动态考评机制。(上海法治报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