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松原市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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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松原市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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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这是松原市首次以消费补贴形式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将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需。

以消费补贴形式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自2026年1月至12月),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形式(非现金)抵扣相应比例的养老服务费用。



申领条件

居住在松原市,经统一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含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不能申领范围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怎么领?


1.平台申请

通过手机端下载“民政通”APP软件或微信“民政通”小程序登录。老年人及其代办人通过线上注册个人账号提交申请。

2.申请评估

注册完成后,在个人中心的标签处可查看失能等级,若显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进入专题界面,点击“养老消费券领取”即可。

若暂无老年人能力等级标签,在主页面点击“能力等级评估申请”,可以预约评估服务。老年人首次参与评估,且评估结果达到中度以上失能的,系统会自动发放一张100元的评估券,评估机构点结算费用时会自动抵扣。

※【注意】:如果评估后没有达到中度以上失能等级,评估费用须自行承担。

3.领取流程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信息(含数据交换核对通过)后,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当月消费券。

4.使用规则

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老年人不再符合补贴条件(含长护险认定数据失效、失能等级降低等)的,本人、代办人或养老机构、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民政通”或其他方式告知县级民政部门,经确认后,次月停发电子消费券。



补贴标准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补贴比例和限额依托“民政通”动态调整。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哪些服务可以享受补贴?

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

1.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具体项目按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详见“民政通”相关模块内容)执行。

2.机构养老服务

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宁江区民政局:

0438-6831889

经开区民政局:

0438-2886875

哈达山民政局:

0438-5070727

前郭县民政局:

0438-2123615

扶余市民政局:

0438-5879559

乾安县民政局:

0438-8226025

长岭县民政局:

0438-722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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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松原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审:尹超群

复审:刘占冬 刘德喜

终审:孙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