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机关单位及市民的电动自行车
文明出行倡议书
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系万家,文明出行靠大家。电动自行车作为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骑行安全不仅关系个人与家庭幸福,也直接影响城市公共秩序与文明风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骑乘者生命安全的重要防线,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彰显城市文明素养的具体行动。
为充分发挥全区公职人员、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带头践行”带动“全民参与”,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倡议如下:
机关单位走在前 做“文明骑行”的示范者
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应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与法治观念,自觉做到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必戴头盔、规范佩戴”。要以身作则,带动亲友、同事及周边群众共同养成佩戴习惯,让安全头盔成为出行“标配”,以实际行为展现公职人员的文明形象与责任担当。
单位管理促落实 做“安全规范”的推动者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将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纳入日常管理、作风建设及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宣传提示、检查督促等方式,加强内部引导,确保“头盔常戴、安全常在”成为全体职工的行为自觉,共同筑牢单位内部交通安全防线。
文明单位树标杆 做“新风倡导”的引领者
各级文明单位应率先行动、从严要求,将佩戴安全头盔明确纳入单位文明规范,建立常态化宣传与劝导机制。积极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宣传骑行安全知识,在单位内外营造“崇尚安全、践行文明”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维护文明单位的先进形象。
全民参与共守护 做“平安出行”的践行者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友善提醒、劝导身边未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互相监督、共同进步,让“戴盔骑行”成为城市文明的一道流动风景。
安全是离家最近的路,文明是城市最美的景。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从佩戴好一顶头盔做起,以自觉行动保障安全,以共建共治凝聚合力,携手营造更加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为城市文明增添亮丽底色!
五华区委文明办
2026年1月27日
来源 | 区委文明办
编辑 | 李星诺
编审 | 杨淼茹 崔志超
终审 | 卢婵 杨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