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佳佳(西南民族大学)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有求职者反映在应聘鸿联九五西安分公司时,按要求完成入职体检后,女生被通知需补做妊娠测试且结果需15天内有效。当事公司所在辖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的项目违法。
当常规入职体检与妊娠检测悄然挂钩,其本质早已脱离单纯的健康评估范畴,变成了对女性生育状态的审视与片面筛选。这种行为不仅直接逾越了职场公平的底线,更赤裸裸折射出深植于部分企业中的畸形观念,让性别歧视以看似合规的体检形式,隐藏在招聘环节之中。
要求入职者补做妊娠测试,核心是企业将女性是否怀孕、是否可能生育,当作影响录用的潜在因素。即便企业看似有用工稳定性、岗位连续性的考量,这种做法也与劳动法律法规明确相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早已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得询问女性婚育情况,更不得将妊娠测试列为入职条件。企业以体检之名行生育筛查之实,不仅侵犯了求职者的个人隐私,更构成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隐性剥夺,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漠视。
同时,这件事也暴露了部分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上的短视与回避。一些企业将女性视作因生育可能中断工作的“风险变量”,而非值得长期培养、能创造持续价值的人才,既人为加剧了职场性别不公,也从根本上削弱了自身的人才多样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事实上,真正的职场文明,从来不是将生育带来的阶段性成本单方面转嫁给劳动者,而是通过社会共担、政策支持与企业内部制度设计,共同化解生育与用工之间的矛盾。职场应是每个人凭能力竞技的舞台,而非因生育状况被区别对待的窄门。杜绝妊娠检测这类歧视,从来不是某一方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多方同心同向、形成共识的共同行动。这份共识,根植于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基本尊重,也源于对职场公平本质的清醒认知。
职场核心竞争力从来只与个人能力、职业态度和专业度相关,与性别、婚育状态毫无关联。将生育状况当作人才选拔的筛选标准,本质上是用主观片面的预判,取代了客观公正的能力考核,既消解了职场的公平底色,也让企业的人才选拔陷入短视的误区,只有彻底摒弃这种不合理的筛选逻辑,才能让职场回归“凭实力说话”的常态。
而职场公平的真正构建,既需要个体与社会主体的自觉践行,更离不开制度层面的刚性保障。清晰的企业制度能明确划定用工的边界,让妊娠筛查这类隐性歧视无处遁形,也能让每一位劳动者摆脱性别与婚育的标签束缚,在平等的职业环境中自由施展才干、追逐职业理想。
这样的职场环境,才能让所有劳动者安心奋斗、各尽其能,也更能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合力,让公平与价值在每一个职业岗位上充分彰显、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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