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发布,洪山两案上榜!


司法裁判的权威,是公平正义最坚硬的底色;重拳出击的执行,是守护民生最有力的回声。洪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法律之剑捍卫司法尊严,以刚性执行回应群众期盼,努力让每一份判决都落地有声,让诚信与法治深深植根于社会人心。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典型案例,洪山区人民法院两起案件入选。这既是该院持续向“拒执”行为亮剑的阶段性战果,也彰显了其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图片


图片

基本案情

何某与王某、廖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王某、廖某共同支付何某租金及物业费共计53.6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未履行义务,何某遂向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与案外人杨某曾两度结婚、离婚,其间共同购置房产并还贷。为逃避债务,王某于2021年3月与杨某合谋,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将其名下房产转移至杨某亲属张某名下,并伪造了120万元的虚假资金交易流水,制造已支付房款的假象。


2023年10月,法院将王某、杨某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11月,二人被刑事拘留。经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洪山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王某、杨某作出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是打击拒执犯罪共犯行为的典型实践。杨某虽非案件被执行人,但其明知王某负有执行义务,仍通过虚假交易、伪造流水等手段协助转移财产,构成拒执罪共犯。该案清晰表明:任何为逃避执行提供“通道”、充当“掩护”的行为,均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本案也展现了执行法院在穿透审查复杂交易、识别恶意逃债行为方面的专业能力,通过对婚姻关系变动、资金异常流向等细节的深入调查,有效揭穿了精心设计的逃债套路,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


图片

基本案情

姚某与喻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洪山区人民法院一审、武汉中院二审,判决喻某向姚某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共计80余万元。2023年12月12日二审判决生效后,喻某未主动履行。


2024年1月4日,姚某向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明,喻某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短短数日内,迅速将其名下车辆抵押贷款,并将与配偶共有的两处房产(一套住宅、一套商铺)分别出售并办理过户登记,共获款285.9万元。2024年1月25日,喻某与配偶协议离婚,并提前支付大额子女抚养费。执行中,喻某声称售房款已用于偿还其他债务,但其陈述与银行流水严重不符,且存在大量异常取现行为。在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喻某仍拒不履行。


2024年11月,喻某因涉嫌拒执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5年6月,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7月,洪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依法作出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宣示,判决既判力具有持续约束力,不存在所谓的“执行空窗期”。被执行人一旦判决生效,即负有自动履行义务。喻某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短时间内密集、恶意处分财产,意图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其行为已构成拒执犯罪。法院通过综合审查资金真实流向、交易时间节点、行为模式异动等,穿透式识破了其“预谋逃债”的本质。此案警示所有被执行人:任何试图利用程序间隙转移财产、逃避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均属徒劳,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洪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公检法联动,深化财产查控与证据固定机制,坚决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图片

声明: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丨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美编丨陈张超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丨郑锋  审稿蔡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