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富县公安局对“冬春行动”的部署要求,刑侦大队以“零容忍”姿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涉案车辆3台,查获古脊椎动物化石(俗称“龙骨”)100余公斤,有力维护了我县文物资源安全和历史文化传承。
2026年1月15日,刑侦大队自查得报:富县茶坊镇某山区域疑似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接报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指令刑侦大队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要求迅速开展核查侦办工作,坚决打击此类破坏国家珍贵自然历史遗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侦民警迅速展开工作,一方面对案发区域进行细致摸排走访,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该区域进行排查分析。在交管部门协作下,锁定行踪可疑的车辆,通过深度研判,民警逐步摸清了该团伙的活动规律与可能轨迹,为收网抓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掌握充分线索并周密研判后,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时值严冬,夜间气温低至零下十几度。自1月20日午间起,参战民警冒着凛冽寒风,在嫌疑车辆可能途经的几个关键点位展开工作,彻夜蹲守。寒风中,民警们坚守岗位,时刻保持警惕,等待最佳抓捕时机。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十个小时的连续坚守,1月21日凌晨6时许,当嫌疑车辆在青兰高速南口出现时,民警果断行动,迅速合围,当场将李某等7名涉嫌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查获涉案车辆3台,现场缴获盗掘所得的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共计100余公斤。整个抓捕过程迅速利落,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警方提示:
古脊椎动物化石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自然资源和科学研究材料,具有不可再生的特性和重要的科学价值。任何未经批准擅自盗掘、买卖、运输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请广大群众自觉保护国家自然历史遗产,积极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我们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