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巡游出租车行业电动化改革,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出行政策,推动孙吴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孙吴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引导和鼓励个体经营者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经过前期的努力,交通运输局已收到了广大个体经营者的积极响应,现对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的奖补情况进行公示。
一、奖补政策
为了鼓励巡游出租车个体经营者积极参与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更新工作,我县制定《孙吴县“十四五”时期推广应用电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方案》,奖补购车款(购车发票价格)30%,最多奖励补贴4万元。
二、公示内容
经过审核,根据《孙吴县“十四五”时期推广应用电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方案》,以下巡游出租车个体经营者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的奖补情况:
1. 孙吴县王洪军运输户,更新壹辆新能源出租汽车(购车发票价格107000×30%=32100),奖补金额为叁万贰仟壹佰元整(32100.00元)。
2. 孙吴县贾文东运输户,更新壹辆新能源出租汽车(购车发票价格132800×30%=39840),奖补金额为叁万玖仟捌佰肆拾元整(39840.00元)。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
五个工作日内如有资金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456-8429887
孙吴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7日
编辑丨石 雪
一审丨杨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