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2天凌晨集合,导游临时增加项目,6旬老人跟团游时猝死!法院判了

“想趁着身体还行

出去看看风景”

是不少老年人的心愿

但旅游这件事

还是应该量力而行


近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

一起老年人跟团游猝死纠纷案件


2024年7月

年逾六旬的江大爷与亲友

一起报了某旅游公司的

北京五日游

本以为是一趟轻松愉快的旅程

没想到却成了

他人生的最后一程


行程首日晚上,导游短信通知次日凌晨4点15分集合前往八达岭长城,仅告知“行程顺序调整”,未说明全天安排。第二天,江大爷一行凌晨出发,爬长城时已显疲惫,同行家属劝其休息,江大爷仍坚持参与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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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第三天3点15分,团队再次凌晨集合前往旅游景点。行进中江大爷逐渐落后,最终因身体不适在路边晕倒。虽经路人与急救人员抢救,江大爷仍因呼吸心跳骤停离世。抢救记录显示其存在高血压病史,初步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高血压。


家属认为旅行社

擅自增加行程

高强度安排

及未尽救助义务导致悲剧

诉至法院索赔


旅游公司则辩称,江大爷是因自身疾病猝死,且未告知病史,故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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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旅行社到底有没有

对老年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从责任认定看,江大爷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江大爷明知患有高血压却未告知旅行社,且在身体不适时仍坚持参与高强度行程,忽视自身健康风险。


旅游公司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一是未履行告知义务;二是未落实健康管理;三是行程安排不合理,连续两日凌晨集合,且擅自增加景点导致行程密度过大,明显超出老年人身体承受能力。


据此,法院判决旅游公司需赔偿35万余元


法官提醒:


老年人参团游,务必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报名时一定要填写真实病史,尤其是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不可因“想出游”隐瞒。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可以优先选择“老年专享团”,避免参与行程密集、早出晚归的旅游项目。


而在旅途中则要时刻关注身体信号,一旦出现疲劳、胸闷等不适立即停止活动并告知导游与家属,不可逞强。高龄或体弱老人建议由家属陪同出游。同时要妥善保管旅游合同、行程单、缴费凭证及沟通记录,若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


对此

有网友发出灵魂拷问

这是啥旅行团?

凌晨三点就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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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感叹

这样的游玩强度

年轻人也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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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建议

比起报团

老年人更适合选择自由行

放慢旅行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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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综合北京二中院、话匣子、网友评论
编辑:小冉、小能手
审稿:钱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