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趁着身体还行
出去看看风景”
是不少老年人的心愿
但旅游这件事
还是应该量力而行
近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
一起老年人跟团游猝死纠纷案件
2024年7月
年逾六旬的江大爷与亲友
一起报了某旅游公司的
北京五日游
本以为是一趟轻松愉快的旅程
没想到却成了
他人生的最后一程
行程首日晚上,导游短信通知次日凌晨4点15分集合前往八达岭长城,仅告知“行程顺序调整”,未说明全天安排。第二天,江大爷一行凌晨出发,爬长城时已显疲惫,同行家属劝其休息,江大爷仍坚持参与行程。
行程第三天3点15分,团队再次凌晨集合前往旅游景点。行进中江大爷逐渐落后,最终因身体不适在路边晕倒。虽经路人与急救人员抢救,江大爷仍因呼吸心跳骤停离世。抢救记录显示其存在高血压病史,初步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高血压。
家属认为旅行社
擅自增加行程
高强度安排
及未尽救助义务导致悲剧
诉至法院索赔
旅游公司则辩称,江大爷是因自身疾病猝死,且未告知病史,故不应承担责任。
那么
旅行社到底有没有
对老年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从责任认定看,江大爷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江大爷明知患有高血压却未告知旅行社,且在身体不适时仍坚持参与高强度行程,忽视自身健康风险。
旅游公司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一是未履行告知义务;二是未落实健康管理;三是行程安排不合理,连续两日凌晨集合,且擅自增加景点导致行程密度过大,明显超出老年人身体承受能力。
据此,法院判决旅游公司需赔偿35万余元。
法官提醒:
老年人参团游,务必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报名时一定要填写真实病史,尤其是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不可因“想出游”隐瞒。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可以优先选择“老年专享团”,避免参与行程密集、早出晚归的旅游项目。
而在旅途中则要时刻关注身体信号,一旦出现疲劳、胸闷等不适立即停止活动并告知导游与家属,不可逞强。高龄或体弱老人建议由家属陪同出游。同时要妥善保管旅游合同、行程单、缴费凭证及沟通记录,若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
对此
有网友发出灵魂拷问
这是啥旅行团?
凌晨三点就出发
也有网友感叹
这样的游玩强度
年轻人也吃不消
还有网友建议
比起报团
老年人更适合选择自由行
放慢旅行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