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标注饮料标签 河南某公司被处罚

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深入推进服务性执法,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偷工减料、缺斤短两、非法改装、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霸王条款”和“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办大案要案,曝光典型案例,提升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效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本期“铁拳行动曝光台”曝光的是河南XX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饮料案。

虚假标注饮料标签 河南某公司被处罚

案情回顾

2025年8月25日,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举报,反映河南XX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NFC芒果果汁饮料”涉嫌虚假宣传。2025年9月8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多款NFC饮料,不符合GB/T31121-201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NFC果汁相关规定,可认定当事人生产销售的NFC饮料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已构成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饮料的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

当事人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饮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政处罚裁量情形,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641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当前NFC果汁市场虚假标注乱象多发,部分商家为蹭健康消费热点,在产品不符合非浓缩还原果汁标准的情况下违规标注“NFC”,此类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生产经营者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恪守《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标签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确保标注内容与产品实际属性、执行标准一致,坚决杜绝虚假标注、虚假宣传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聚焦NFC果汁等热点品类,加大标签合规性核查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企业合规意识与消费者辨别能力,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 | 济源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