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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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
(2026年1月23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州长罗景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2025年州人民政府依法履职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州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州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努力走在滇中地区发展前列”的使命任务,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以“十大改革”“十大攻坚行动”“十件惠民实事”为抓手,在能支撑、可持续、惠民生、守底线上下功夫,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及州委的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楚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关于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会议同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州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了《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体现了扛牢“努力走在滇中地区发展前列”的使命任务,着力工业强州、科技立州、改革活州、开放兴州、文旅旺州、农业稳州,既彰显时代特征,符合楚雄实际,又顺应社会期盼,是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的智慧结晶,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总体安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会议要求,州人民政府在推进规划纲要实施中,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一体推进“三大经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做强“楚雄率先”核心引擎,聚力打造千亿级园区,推动特色工业集群崛起,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项目支撑与要素保障,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实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在打造“滇中高质量发展新高地、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支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先行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实干担当、锐意进取,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十五五”规划宏伟蓝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楚雄实践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楚雄州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楚雄彝族自治州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楚雄州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楚雄彝族自治州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6年州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翁斌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委工作安排和州委具体要求,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打造“滇中高质量发展新高地、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支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先行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扛牢“努力走在滇中地区发展前列”的使命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人大力量。
关于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草案)》的决议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草案)》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公布施行。


编辑丨丁忠泽
来源丨楚雄州融媒体中心 
一审丨丁忠泽
二审丨李仕霖
三审丨寸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