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按照各城市政府调控意见及因城施策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辖内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对湖南省14个市州的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出以下调整:
自1月22日起,全省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全省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湖南分行
编辑:杨济畅 伍柏霖
二审:王川 赵英
终审:张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