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升白针「医保范围」扩大!肿瘤化疗期间升白针这样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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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医保新规明确:长效升白针的报销认定标准,正式从基于「前次化疗」调整为基于「既往化疗」。这一关键调整,精准切中了肿瘤治疗中长期存在的临床痛点。

骨髓抑制是抗肿瘤药物治疗中最常见的血液学毒性反应之一,尤其在化疗过程中发生率较高,也同样存在于其他类型的抗肿瘤治疗中,需予以充分重视。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是骨髓抑制最常见且最关键的临床表现之一。在成人造血系统中,各类血细胞均来源于骨髓造血干细胞。其中,中性粒细胞由原始粒细胞逐步分化成熟,该过程通常需要 7 至 14 天。正常骨髓每日可生成约 6×10⁸ 至 4×10⁹ 个中性粒细胞,以维持机体免疫防御的基本需求[1]。当外周血中性粒细胞计数降至 1×10⁹/L 以下时,机体抵抗感染的能力显著下降,患者感染风险随之明显升高,甚至影响抗肿瘤治疗的强度与连续性。

 

为应对这一风险,临床上常使用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俗称「升白针」)进行干预,该药物通过刺激骨髓造血干细胞向中性粒细胞分化和增殖,提升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水平,从而有效预防或治疗化疗等相关治疗所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降低感染发生率。而本次医保报销标准的优化,正是为了更科学、更符合临床实际地支持这类关键药物的使用。


本文中,笔者将详细解析临床上长效升白针的选择、相关不良反应的处理及本次医保政策的具体变化,旨在与各位读者一同学习交流。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分级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诊断主要依据外周血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的检测结果,并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病史及其他相关检查综合判断。根据《抗肿瘤治疗所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诊断、预防和治疗指南(2025 版)》[2]肿瘤患者在疾病治疗过程中因抗肿瘤治疗导致 ANC 降低,即血常规结果中 ANC < 2.0×10⁹/L ,即可诊断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在严重程度上,当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分级仍主要依据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5.0 ,按照 ANC 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及危及生命 [2]。而 2025 年 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已重磅发布 CTCAE 6.0 版,对相关指标的上限值进行了调整,并于 2026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逐步应用于临床,进一步优化临床上对中性粒细胞减少程度判断[3]

表 1:NCI-CTCAE 5.0 版 vs 6.0 版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分级标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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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化疗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病理生理特点


中性粒细胞在血液循环中的循环半衰期为 8-12 h[1],因此骨髓必须持续生成中性粒细胞以维持其在外周血中的数量稳定而放化疗治疗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也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使得成熟中性粒细胞凋亡或迁移后得不到及时补充,导致循环中的中性粒细胞计数下降。在此过程中,细胞因子(如 G-CSF)发挥关键调节作用:一是促进骨髓储存池中已成熟的粒细胞向外周血释放;二是刺激骨髓中的粒系造血祖细胞加速增殖、分化和成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代偿化疗导致的粒细胞减少。

 

然而,对于中高风险的化疗方案,这种内源性代偿机制往往不足以维持中性粒细胞在安全水平。因此,临床上常需补充外源性 G-CSF,促进中性粒细胞生成与释放,从而预防或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保障化疗周期得以按时、足量完成。


长效升白针的选择


长效升白针是一种在短效升白针基础上经修饰而成的生物制剂。经修饰后,长效升白针在体内的代谢速度减慢,半衰期延长,能持续刺激骨髓造血,一次皮下注射即可在 1-2 周内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它主要用于预防化疗等原因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尤其适用于高风险化疗方案的患者。

与短效升白针相比,长效升白针在每个化疗周期结束后 24-48 小时给药一次,可大幅降低注射频次、提高治疗便利性与患者依从性,但价格相对较高。目前国内已上市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硫培非格司亭、艾贝格司亭 α 注射液、拓培非格司亭及注射用阿格司亭 α 等多款长效升白针,具体对比如下:

表 2:5 款常见长效升白针的适应、禁忌证及用法用量对比[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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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长效升白针在规格上虽各有不同,但均为皮下注射给药,常见不良反应类型相似,多表现为骨痛、发热、乏力等。值得注意的是,长效升白针明确禁止在细胞毒性化疗前 14 天至化疗后 24 小时内使用,以避免升白针动员的中性粒细胞被化疗药物破坏,进而加重骨髓抑制及相关风险。值得注意的是,2025 年,艾贝格司亭 α 注射液药品补充申请获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给药时间由化疗结束48小时后变更为化疗结束24小时后。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为该类药物的共同禁忌人群。总而言之,长效升白针的选择需严格遵循医嘱,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及化疗方案选择。


长效升白针医保相关更新


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 版)》[9]更新,长效升白针医保报销政策已发生重要调整。与 2024 版医保相比,2025 年目录新增注射用阿格司亭 α,且前文所述药物均纳入医保乙类范围。尤为关键的是,其报销条件从原先的「限前次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调整为「限既往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这一变化显著扩大了长效升白针医保适用人群,为更多具有相关病史的患者提供了用药保障,也使临床选择更加灵活。与此同时,在实际诊疗中仍需依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具体分级(参照 NCI-CTCAE 标准),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合理选用药物,确保治疗既符合医保规范,也契合临床需要。

表 3:医保目录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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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不良反应处理策略[1-2]


长效升白针的作用机制均基于 rhG-CSF 与造血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进而促进造血细胞增殖、分化、成熟及功能活化。在发挥升白作用的同时,其也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反应。规范识别与管理这些反应,对保障患者治疗安全性、提高用药依从性具有重要意义。


1)最常见不良反应:骨痛


骨痛为长效升白针最常见不良反应之一,其中轻中度骨痛发生率为 10%-30%,常表现为腰背部、骨盆、胸骨等部位的酸痛或胀痛,多在用药后 2-5 天出现,一般持续 3-5 天。

骨痛的产生与 G‑CSF 刺激骨髓造血细胞增殖、导致骨髓腔压力增高及释放炎症介质有关。


  • 轻度(不影响日常活动)可予非药物干预,如放松、局部热敷缓解。


  • 中度(影响活动,但不影响基本生活)推荐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萘普生)对乙酰氨基酚。若效果不佳,可考虑使用轻度阿片类药物(如曲马多)。


  • 重度(疼痛剧烈,严重影响生活与睡眠)应及时就医,评估是否需使用强阿片类镇痛药,并考虑后续化疗周期中预防性使用镇痛药或调整升白针方案。


2)中性粒细胞反应性增高


一般为一过性增高,通常无需特殊处理,停药后逐渐恢复。但若出现白细胞计数显著升高(如 > 50×10⁹/L),需警惕高白细胞血症相关风险(如血液黏滞度增高),必要时可予水化,并监测相关指标。 


3)肺部不良反应


接受 ABVD 方案(阿霉素 + 博来霉素 + 长春花碱 + 达卡巴嗪)化疗和 G-CSF 治疗的霍奇金淋巴瘤患者,博来霉素诱发肺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 26%,因此对于接受 ABVD 或 Stanford V 化疗方案(多柔比星 + 长春花碱 + 氮芥 + 长春新碱 + 博来霉素 + 依托泊苷 + 泼尼松)的经典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不推荐常规联合使用 G-CSF。而由于剂量递增的 BEACOPP 方案(依托泊苷 + 多柔比星 + 环磷酰胺 + 长春新碱 + 博来霉素 + 泼尼松 + 丙卡巴肼)不良反应和治疗延迟的高发生率,推荐将 G-CSF 支持用于接受该方案治疗的霍奇金淋巴瘤患者。


4)罕见:脾破裂


脾破裂已有病例报道,极罕见但危及生命,可能与粒细胞在脾脏聚集、脾脏充血有关。临床应用时需密切监测患者脾破裂体征(如突发左上腹或肩部疼痛、恶心、头晕、贫血进行性加重等)。一旦发现,需立即就诊,并进行影像学检查,必要时外科干预。


5)其他潜在不良反应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泡出血、镰状细胞危象等。


参考文献

[1] 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化疗专业委员会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J]. 中华肿瘤杂志, 2023, 45(7):575-583.

[2]2025 CSCO抗肿瘤治疗所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诊断、预防和治疗指南》

[3]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NCI).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CTCAE) v6.0 (MedDRA 28.0). Pu

blished: July 10, 2025.

[4] 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新瑞白)说明书.修改日期2021816.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5] 艾多(硫培非格司亭注射液)说明书.修改日期:202329.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6]亿立舒(艾贝格司亭α注射液)说明书.修改日期:2024517.亿一生物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7] 珮金(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说明书.核准日期:2023630.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8] 迈粒生(注射用阿格司亭α)说明书.修改日期:20251021.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9]《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


作者:靳浩槟; 编辑:gulu
投稿:gulujun@dxy.cn
题图:图虫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