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交通运输局公布10起非法营运
典型案例
(2026年第2期)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多措并举,严查重处,成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专项工作组,全面规范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切实保障乘客权益。现公布10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广大从业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莫存侥幸心理,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一:2025年12月18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伊州机场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田某某驾驶新LF****6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5年12月18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伊州机场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刘某驾驶新LF****9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5年12月22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伊州机场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徐某某驾驶新LF****0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5年12月24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伊州机场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古某某驾驶新AF****9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5年12月30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伊州机场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周某某驾驶新LF****0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2026年1月1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伊州机场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驾驶新LD****2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2026年1月2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火车站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何某驾驶新L0***2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2026年1月3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伊州机场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吐某某驾驶新LE***0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2026年1月4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伊州机场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卢某某驾驶新AD****3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2026年1月6日,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哈密市伊州机场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刘某某驾驶蒙C5***D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持续统筹执法力量,加强对非法营运行为易发重点路段、时段、点位的巡查力度,实现精准治理和严厉打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力震慑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客运行业的安全稳定。希望广大群众乘坐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2日
责编:刘汝时
审核:江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