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骆力华 黄顺永 李娇龙
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排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浙江诸暨市应店街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行动。
2026年1月20日,应店街派出所民警毛颖云在工作中发现陶某存在违规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200余箱。随即,毛颖云将陶某及驾驶员田某带回所内询问。通过询问,毛颖云了解到陶某在无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购入烟花爆竹,并在网上雇田某运输,刚运到诸暨还没开始售卖,就被抓了。尽管田某的车辆不符合运输危险物质的要求,但为赚运输费,田某选择了铤而走险。目前,两人因为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给予行政拘留二日。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均需取得相应合法资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违规操作。切勿轻信非法 “商机”,妄图通过无资质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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