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荔波县纪委监委消息:经荔波县委批准,荔波县纪委监委对荔波县政协文化文史与学习委员会主任廖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私德不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在工作调动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廖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荔波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荔波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廖辉开除党籍处分;由荔波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荔波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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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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