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

州人民政府决定:

吴晓青任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张丽娟任黔南州农业科学研究院(都匀毛尖茶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林方庆任黔南州就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顺茜任黔南州州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长贵不再担任黔南州农业科学研究院(都匀毛尖茶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不再担任黔南州州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吕登豪不再担任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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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审:蒙洁德

二审:张贺婷

三审:邹骐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