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年薪能休年假吗?年薪制可以每两个月发一次工资吗?一起来看

月薪固定4.5万元,不纳入考勤管理,属于年薪制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手册中规定: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不同时享受年休假福利

这合理吗?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

对年薪制劳动者主张的未休年休假工资依法予以支持

并通过裁判明确

无论采取何种薪酬制度

年休假都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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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月,小李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薪资实行年薪制202412月,该公司以小李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因协商未果,小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未休年休假工资,并于20255月获得仲裁裁决支持。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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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苏州中院二审均依法判决,确认小李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余元、未休年休假工资3100元

生效裁判认为,公司以小李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就违纪事实及解除程序合法承担举证责任

其单方将小李移出工作系统并禁止进入办公场所的行为,已构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但公司既未能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事实,也未履行通知工会程序。此外,工作交接不能推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遂依法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


关于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认定,法院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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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以薪酬结构差异剥夺劳动者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实行年薪制的职工仍应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国家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行的制度安排,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排除劳动者的法定权利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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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表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属劳动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享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并未将薪酬计算方式作为排除条件

可见,年薪制作为劳动报酬的支付形式,与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并不冲突,用人单位不得以薪酬结构差异剥夺劳动者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本案中,小李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可享受年休假标准为每年10天,而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年薪制员工不享受年休假为由抗辩,该规定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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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知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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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实行年薪制,工资该怎么发呢?

可以每两个月发一次工资吗?


有网友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民声直通车”发出这一疑问。

对此,上海市人社局回复——

  不可以。

根据《上海市企业支付工资办法》(沪人社综发〔201629号)的规定,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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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编辑:卢越

审校:窦菲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