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封建社会的不同
说到封建社会,大部分人会肯定地说,中国古代从秦朝到明清就是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里,地主把土地租给无地的农民,然后从农民那里收租,剥削农民。读书人通过,致使天下以讹传讹,谬误流行至今。中央集权的专制王朝,是由皇帝向地方直接派出官员,通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网系,统治幅员辽阔的大帝国。虽然地方官员在辖区内拥有巨大的权力,但对皇帝而言,他们只是臣子与奴仆。
而封建社会中的封臣在自己的领地上享有较为完整的治理权或统治权,主要包括司法、财政和军权。在中国古代,封建的含义是“封国土、建诸侯”,唐朝文学家柳宗元写有《封建论》,将夏、商、周、世纪的封建制度,其主要特点不是以血缘为纽带的,而是以契约来维系的。国王分封的贵族有亲族、更多的是亲信、将领以及教会,数量既多,也非同姓。国王与封臣之间的关系无法靠“上下尊卑”的礼法约束,而是通过契约来维持的。封建双方本质是平等的,既有权利也有义务。这种契约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王权,但也限制了王权。欧洲封建制度客观上形成了欧洲的分散和多元化。
此外,在西欧封建社会里,领主与农奴的关系也是契约关系,农民对庄园主承担忠诚、劳役等义务,同时接受庄园主的保护,领主和农奴的身份是不变的。而我们的中央集权制度,农民对地主没有契约关系,农民可以有自己的土地,即使没有土地,也可以自由地打工。
封建社会不是专制社会
我们常常把封建和专制联系在一起,但封是没有完整的常备军的,国王平时就是靠自己的私人武装来保护,每逢对外征战,封臣就有义务出钱出人,率兵保卫国王,封臣义务的核心是服军役。正因为没有一支常备军,所以国王不是高高在上的专制君主,他与诸侯是封君与封臣的关系,以互惠的忠诚纽带联结在一起。在教会主持下,封臣向封君作效忠宣誓,以确定封君对封臣的支配权,以及封君与封臣相互之间的义务。封建领主对国王有服兵役、纳贡赋和其他义务,国王则保障领主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特权。
在
真正严整的社会秩序只存在于领地内部,在贵族受封的庄园里,他既是庄园的所有者,也是庄园上农民的父母官,行使着庄园里行政、司法和警察的权利。因此,他的庄园就成了他的独立王国。
由于欧洲封建社会的王权只是多元社会中多种权力的一部分,与教权、城市权力、贵族权力相互制约并分享权力。王权与贵族、王权与教会、王权与“第三等级”之间,领主与佃户之间,都存在着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把分散的欧洲社会联系在一起的是法律契约。西欧从11世纪后期起,产生了这样一些法律体系:教会法、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和王室法。这些法律规范着各种社会关系,无论神权还是王权都必须在法律由于欧洲的封建制度不能形成大一统的专制政权,各分散的封建庄园享有很大的自治权,因此,欧洲根本没有出现过类似于中国的官僚制度。在封建社会末期,由于没有官僚政治障碍,劳动力和资本开始较为自由地流动,封建主义就相对“自然而然”地转变为现代资本主义。
在城市中,新形成的资产阶级继承了封建社会的契约精神,要求国王承认城市的权利与特权,主要包括市民人身自由、土地保有权自由、独立司法权、自由贸易权,后两项进而扩展为成立自治政府、选举市政长官及成立商人行会的自由,免除通行税、过桥税等税收的权利。作为交换,自治城市每年向国王纳税。
正是这些受到保障的法律权利,使欧洲城市中的工商业蓬勃发展起来,各大城市迅速走向了繁荣,与此同时,城市自治培养了市民的自由权利观念、权力制衡观念。因此,欧洲封建制度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做了社会的准备。
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只有欧洲独特的封建制度才能产生资本主义,而中国长期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专制王朝,则抑止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没有封建,所以产生不出近代资本主义,只有等到西方列强轰开中国的大门,中央集权统治被打破,中国的资本主义历程才在蹒跚中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