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6年春节脚步临近
成都人的“年味清单”又有新变化
今年春节,成都8个县市将在限定区域、限定时段内恢复烟花爆竹燃放,其余区域仍执行禁放政策。这一调整既兼顾市民的节日需求,也严守安全与环保底线。
12月26日,成都8县市陆续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对本区域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进行优化调整。
《通告》显示,在成都8县市划定的限制燃放区域内,市民群众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这四天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禁止燃放。
在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有序、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对他人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害。
可燃放时间:
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
可燃放区域:
成都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的部分区域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哪些地方能放?
什么时候能放?
哪些区域仍需禁放?
8县市燃放指南来啦
👇👇👇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大邑县
蒲江县
👉 大家请注意,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场所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单位;
(二)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场所;
(三)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
(四)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五)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
(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 对了!还需要注意的是:
(一)以上县市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在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有序、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对他人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害。
(二)以上县市管辖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详见各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四)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隐患重重,既违法规又伤己害人。
明火易引燃易燃物,引发房屋、山林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
高分贝噪音扰民扰眠,强光易诱发交通事故,还会惊吓老幼与宠物;
燃放产生大量硫化物、颗粒物,加重空气污染,刺激呼吸道引发不适,残留碎屑增加环卫压力;
无防护操作易炸伤手眼、灼伤皮肤,未成年人风险更高。
春节的烟火,是藏在年味里的温暖,更是需要守护的安全。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无论身处可燃放区域还是禁放区域,都应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文明燃放、安全燃放。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更要主动配合全域禁燃要求,共同守护蓝天白云。
愿声声爆竹传递新春的喜悦,也愿每一位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有温度的春节。
主编:白龙祥
责任编辑:李娜
编辑:张静
记者:彭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