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玻璃自爆
安全隐患谁来管?
近日
泉州中骏天峰小区
一业主家阳台玻璃爆裂
物业与业主
对维修责任各执一词
事件回顾:
32楼阳台玻璃自爆
1月3日,业主苏女士发现家中阳台内层玻璃发生自爆。据其介绍,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于次日上午到场查看,随后表示:“不属于物业负责范围”。
苏女士表示,她曾向物业提出,即使不更换新玻璃,也希望能拆除玻璃并加装防护栏杆以保障安全。但据她转述,物业方面回应称,若拆除现有窗框,可能影响上方四户结构安全,且涉及外立面改动,存在合规风险。
苏女士介绍,该阳台自交付使用以来从未进行任何改造,所属楼栋的32楼至36楼均由开发商统一安装阳台全封的玻璃。
律师说法:
关键是“公共部分”
还是“专有部分”
律师指出,此类纠纷的责任认定,核心在于判断爆裂部位属于建筑物公共部分还是业主专有部分。
多次联系
物业未获回应
采访中,记者多次联系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按要求留下联系方式,也未收到任何回复。
高空安全无小事
责任不该“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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