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新年酒驾“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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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刚开始

就有几名驾驶人把“开车不喝酒”的叮嘱

抛到九霄云外

揣着侥幸 酒后驾驶

新年第一份“罚单”稳稳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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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6年1月6日,金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金塔县213国道上行316公里200米,查获仲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酒精检测结果14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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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6年1月13日,金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金塔县黑树窝四社至沿路口团中公路西7米,查获马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酒精检测结果62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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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6年1月14日,金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金塔县中核专用线进嘉核专用线东20米,查获冯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酒精检测结果32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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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6年1月15日,金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金塔县团中公路出X258至姜家北沟北98米,查获霍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酒精检测结果4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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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的危害


1.操控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人的视野缩小,醉酒状态的驾驶人,更是难以对周边道路环境做出准确判断。

4.心态影响

在酒精刺激下,驾驶人可能会做出力不从心的举动,增加了危险行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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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公安温馨提示


酒醉驾车

既是对个人安危的轻视

也是对公共安全的巨大隐患

新春伊始

愿所有出行都始于清醒,归于平安

拒绝酒驾

勿因一念之差

让新年蒙上法律的制裁与心灵的遗憾

莫让一时侥幸

换来新年的“罚单”与悔恨

来源:金塔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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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英

责任编辑:马芮华

审核:王金刚

监制:胡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