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译中:逐条解析基金委2026指南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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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与往年类似,指南在开篇列出了“七项改革举措”,对2026年的基金调整方向进行了集中概括。笔者在此尝试对改革举措进行解析,并尽量将高度凝练的政策性语言落实到实际的制度变化


一、进一步优化人才类项目资助机制


加大向青年人才的政策倾斜力度,为优秀青年人才挑大梁担重任创造更多机会。*今年大的调整发生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去年年初,杰青、优青、青基都已经分别改名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今年则正式将其写入了指南,杰、优青已成历史表述。去年的官方文件是说,此调整是为了防止“帽子异化”。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开放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B 类),培养和造就更多高水平科研团队。*今年延续了去年针对港澳的开放政策,进一步将去年新设立的创新群体 (B 类)开放给港澳申请者。此外,港澳地区的依托单位也增加了香港教育大学、澳门理工大学等。优化人才类项目申请政策,进一步加强统筹衔接,促进资源配置更加公平高效。*具体体现在A类(原杰青)申请时,男性3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单独组织评审。显然是为了减轻年资较浅者的竞争压力。支持交叉领域人才培养,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C 类),进一步打通科研生涯早期交叉领域人才的资助渠道。*交叉科学部成立,为了稳妥推进,只跟成熟学者合作,其申请项目仅接收青年项目AB类(杰优青)以及卓越、创新群体项目。如今将青年项目C类(青基)正式纳入,显然在制度层面为那些想要在职业生涯早期就进入交叉领域的人才提供了机会。


二、强化资助原创性、颠覆性研究工作


原创性、颠覆性研究是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继续推进重大非共识项目试点实施工作*见知社往期基金委高调资助“重大非共识项目”,采用非常规的遴选、资助和管理模式,资助若干具有重大原创性、颠覆性特征的重大非共识项目,努力探索一条支持非共识创新的有效路径。扎实推进实施原创探索计划,稳定资助规模,持续引导和资助科研人员从事高风险、高价值的原创性科研工作,努力培育原创性科研成果。*以上都不是系统调整,仍是试点,不涉及全局影响,姑且看之 在常规类型项目评审中,强化对原创性、颠覆性项目的识别和推荐,进一步打通资助通道。*反映出对颠覆性研究的针对性放宽,写本子时可以注意策略,以便在此向度“被识别”


三、加强对科学工具领域的支持


科学工具是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的关键手段,在推动基础研究、促进原始创新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交叉科学部新增科学工具领域 (T05) 受理代码,聚焦共性关键技术和通用科研仪器,支持青年学者开展能够解决重大复杂科学问题的原创科研工具研究。*确立工具型研究的制度入口 在交叉科学部受理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A、B 类) 中列科学工具领域赛道,培养造就一批具备先进科学工具研制能力的专业人才。*配套人才项目,固定领域人才 此外,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完善对科学工具研制的资助通道。*为成熟工具和仪器开放研制渠道。以上三个层次的组合拳,对科研仪器领域的资助关切有着明显提升。


四、着力引导提升项目申请质量


针对申请书冗长、申请书撰写提纲有待优化等问题,推动申请书“瘦身提质”。以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C 类) 为切入点,重塑申请书结构框架,提升信息密度;对申请书正文总页数提出控制建议,引导申请人聚焦核心研究内容和创新点,加强文字凝练,鼓励简洁表达,摒弃文字堆砌;*已经硬规定三十页以内,见文件基金委官宣:申请书写法“瘦身提质”优化代表作标注,增加代表作个人贡献具体描述,更加直观、清晰地展示个人贡献情况。*今年强制要求“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而去年只要求写清楚署名情况。这可能涉及到评审信任问题,应谨慎客观注明。


五、改革完善国际科研资助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实施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新机制,充分发挥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国际合作功能,合理统筹国际资助资源,努力构建“研究—人才—平台”三位一体的国际资助体系; 持续提升外籍人才类项目评审的国际化水平,提高外籍专家参与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会议评审的比例,支持来自不同国家的外籍学者真正融入中国科研体系,为汇聚海外人才、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提供支持;*评审组织层面的调整,基金委内部的事,跟申请人关系不大 积极发挥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的渠道作用,持续拓展与科技发达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科技合作,积极推进南南合作,优化资助结构与领域布局,不断完善科学基金国际科研资助体系。*此条基本是政策表态,未在指南中形成落地动作


六、完善联合基金申请要求


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全部类型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 2 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再次明确联合基金的限项规则,两项成为硬上限 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和“叶企协”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统计范围,正式接受申请后计入;对于以上联合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 1 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限项范围较去年有所扩大 针对加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 11 个地区提出的研究方向,鼓励本地区所在依托单位申请人积极申请;本地区以外的依托单位申请人申请,应与该地区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企业进行合作申请。*此条涉及对联合基金的规范治理:一方面强化限项规则,另一方面明确区域联合基金应优先服务本地科研能力建设


七、持之以恒整治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


遵循“正面引导、严明纪法、极限防守、严肃惩戒”的工作原则,强化宣传引导、严明评审纪律,坚决整治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在深入总结前期专项整治行动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致力于将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通过汇聚各方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共同捍卫科学研究的净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无他,巩固去年的整治成果

来源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3/2026ndgjzrkxjjggj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