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生态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
区级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预测预报,全市气象扩散条件有所好转,根据《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现决定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2026年1月19日10时起执行。
内江市东兴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责 编:逄大海
内江市东兴区生态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
区级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预测预报,全市气象扩散条件有所好转,根据《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现决定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2026年1月19日10时起执行。
内江市东兴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责 编: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