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施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施秉县第六幼儿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安全隐患,此类问题若引发火灾,将直接影响初期火灾预警、人员应急疏散及火情扑救,后果不堪设想。针对该隐患,施秉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检查期间,消防监督员紧扣幼儿园消防安全关键环节,重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核心消防设施展开全面排查与功能测试。经细致核查,该幼儿园屋顶稳压泵控制柜、水泵房消防水泵控制柜均未通电,无法正常启动运行,火灾初期难以实现及时供水,无法满足火灾预警、人员疏散和初期火情扑救的基本安全需求,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向该幼儿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完成隐患整改,消除安全风险。
消防设施是守护校园安全的“生命线”,必须时刻处于完好有效状态。目前,该幼儿园已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修复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其恢复正常运行功能。
来源:黔东南州消防
本文为转载发布,仅做分享,文章中观点仅代表原平台作者观点,与本平台无关。如若本文有与贵平台发布原创内容有重合之处,或未经授权使用,系原平台行为,本平台仅转载。您可以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删除文章,我们会立即响应!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该品牌方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品牌方负责。本微信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