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越孟:聚焦制度创新,激活浙江科创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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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
2026浙江两会时间,恰逢 “十四五” 收官与 “十五五” 开局之时。这既是浙江经济谋划下一个五年、进一步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节点,也是浙商寻求未来发展新机遇的重要时刻。
浙商发展研究院、《浙商》杂志联合推出两会专题,让我们通过浙商视角,感受他们如何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浙江的发展建言献策,为浙江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注入新的动力,开启更加璀璨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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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协常委、民建省委会副主委、浙商创投董事长  陈越孟


“浙江民营资本底蕴深厚,但社会资本在科创投资中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需通过制度创新打通关键堵点,让资本、人才与技术高效协同。”


1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浙江省政协常委、浙商创投董事长陈越孟提交了三份紧扣科技创新与制度突破的提案,分别从创投生态重构、“科技副总”机制优化、数字经济升级三大维度建言。
优化创投生态:破解国资主导困局,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当前,创投领域的资金构成以国资为主,占比高达80%-90%,但推动科技创新的最活跃力量仍是民营资本。”陈越孟表示,这一失衡已引发期限错配、赛道扎堆、早期项目支持不足等问题,制约硬科技企业发展。


为此,陈越孟建议以“制度创新+试点突破”为核心,构建可持续的科技创新投资生态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六项制度创新路径:

一是试点“新合格投资者”制度,畅通民营资本入口。对具备特定行业背景、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士(上市公司高管、科技企业创始人、资深工程师等),放宽传统财务门槛限制,并开展专业资质认证试点,联合监管部门建立创投专业能力考试认证体系。

二是优化引导基金让利机制,增强社会资本吸引力。对参与早期硬科技投资的社会资本,实施梯度激励机制,同时,建立区域返投弹性机制,将返投要求从注册地导向转为产业链协同导向,认可在浙江有实质业务布局的跨区域投资。

三是创新险资参与机制,引入长期稳定资金。建立险资投资浙江科创企业白名单,对投资白名单企业的险资,在偿付能力充足率计算上给予优惠;并设立险资创投容错机制,降低短期业绩压力。

四是构建省市联动S基金市场,提升退出效率。设立全国首个省级科技创新S基金交易平台,由省市国资联合设立母基金,专项承接科创类基金二手份额;建立标准化份额转让机制,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吸引全国S基金参与浙江科创项目份额交易,破解退出难题。

五是扩大税收优惠试点,激活高净值群体潜力。率先试点针对性税收激励政策:允许个人投资早期科创项目的亏损抵扣个税,对长期持有股权的资本利得实施阶梯式减免,并将优惠范围延伸至科创投资全周期,充分释放高净值群体的耐心资本供给活力。

六是优化微型基金运营机制,实施“松绑赋能”举措。对专注科创的5亿元以下微型基金实行“备案即放行”,简化管理人要求、提高投资者上限;允许VC基金以不超过49%资金投向硬科技类基金,支持“小额分散+长期陪伴”策略,鼓励培育细分领域“隐形冠军”。

在陈越孟看来,浙江兼具民营资本根基与国家战略机遇,通过制度创新与税收赋能,必将打破社会资本参与壁垒,推动民营资本优势向科创优势转化,为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共同富裕示范区注入强劲金融动力。

科技副总制度升级:淡化头衔导向,强化实战激励

2025年4月,浙江省正式发布“科技副总”选派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过度依赖职称门槛、青年技术骨干被排除、激励机制覆盖不足等问题。陈越孟指出,这导致部分实战型技术人才难以进入选拔范围,影响了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未来,陈越孟建议优化选派标准,淡化头衔导向。一是建立能力导向的选派机制,降低对职称、行政职务的硬性要求。二是明确“科技副总”职责边界,制定《科技副总履职指南》避免因职责模糊导致“挂名不履职”,确保“科技副总”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实施“双向弹性工作制”。

同时,他建议完善政策支持,深化多方协同参与。一是加强党管人才原则,提升政策层级。二是强化项目支持,彰显科技殊荣。三是完善期满评价,激励持续贡献。

陈越孟还建议明晰责任义务,打造共享交流平台。一是优化管理机制,激发科技活力。二是设立专项基金,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扩大支持范围,加大共享交流。

从选派标准、激励机制、明晰管理方面做好政策补充,优化“科技副总”选聘机制效能,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数字经济突围:从规模扩张转向创新提质

“浙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已超53%,但‘大而不强’的特征依然明显,面临全球规则博弈加剧、高端人才供给不足、产业链韧性有待提升等多重挑战。”陈越孟直言,例如在人工智能百强企业数量上,浙江与北京、上海等地仍有显著差距。


对此,他提出应从规则、产业、数据、治理四个维度协同发力:
一是以“开放协同”重塑全球竞合格局,筑牢产业链安全韧性根基。“外”拓规则话语权,针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开展数据跨境相关标准出海试点;“内”强产业链根基,推动“单点防御”向“网络协同”转变。
二是以“创新提质”激活产业发展动能,构建数字经济升级新引擎。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提升”,同时大力培育AI原生的新产品、新服务,壮大跨界融合新产业,并建立数字经济企业培育机制,壮实数字经济“腰部企业”梯队。
三是以“数据驱动”深化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升级从“全覆盖”到“深融合”。将人工智能赋能产业作为破解数字化改造“广而不深”的主要路径,同时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AI+X”复合能力培养平台在所有工科专业中嵌入人工智能应用课程,培养既懂行业知识又掌握AI工具的复合型人才。 
四是以“改革创新”优化数字治理效能,释放高质量发展制度红利。依托新一轮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梳理改革清单,争取国家授权事项开展改革试点,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方法。同时,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省数据集团,探索建立数据授权和数据交易的收益分配机制,加速数据价值化进程。
陈越孟的三份提案以“制度创新”为主线,从资本引导、人才激励、产业升级三大维度系统建言,旨在破解浙江科创生态中的关键瓶颈。通过优化创投结构、激活“科技副总”效能、推动数字经济提质增效,这些建议不仅呼应了浙江民营经济优势与国家战略需求,更为构建更具韧性的创新体系提供了可操作的实施路径。若相关举措能落地深化,有望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注入持续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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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浙商》全媒体中心 姚恩育、王澍

编辑丨胡可昕

审核|崔妍

监制|冯永明、余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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