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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协常委、民建省委会副主委、浙商创投董事长 陈越孟
“浙江民营资本底蕴深厚,但社会资本在科创投资中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需通过制度创新打通关键堵点,让资本、人才与技术高效协同。”
“当前,创投领域的资金构成以国资为主,占比高达80%-90%,但推动科技创新的最活跃力量仍是民营资本。”陈越孟表示,这一失衡已引发期限错配、赛道扎堆、早期项目支持不足等问题,制约硬科技企业发展。
为此,陈越孟建议以“制度创新+试点突破”为核心,构建可持续的科技创新投资生态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六项制度创新路径:
一是试点“新合格投资者”制度,畅通民营资本入口。对具备特定行业背景、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士(上市公司高管、科技企业创始人、资深工程师等),放宽传统财务门槛限制,并开展专业资质认证试点,联合监管部门建立创投专业能力考试认证体系。
二是优化引导基金让利机制,增强社会资本吸引力。对参与早期硬科技投资的社会资本,实施梯度激励机制,同时,建立区域返投弹性机制,将返投要求从注册地导向转为产业链协同导向,认可在浙江有实质业务布局的跨区域投资。
三是创新险资参与机制,引入长期稳定资金。建立险资投资浙江科创企业白名单,对投资白名单企业的险资,在偿付能力充足率计算上给予优惠;并设立险资创投容错机制,降低短期业绩压力。
四是构建省市联动S基金市场,提升退出效率。设立全国首个省级科技创新S基金交易平台,由省市国资联合设立母基金,专项承接科创类基金二手份额;建立标准化份额转让机制,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吸引全国S基金参与浙江科创项目份额交易,破解退出难题。
五是扩大税收优惠试点,激活高净值群体潜力。率先试点针对性税收激励政策:允许个人投资早期科创项目的亏损抵扣个税,对长期持有股权的资本利得实施阶梯式减免,并将优惠范围延伸至科创投资全周期,充分释放高净值群体的耐心资本供给活力。
六是优化微型基金运营机制,实施“松绑赋能”举措。对专注科创的5亿元以下微型基金实行“备案即放行”,简化管理人要求、提高投资者上限;允许VC基金以不超过49%资金投向硬科技类基金,支持“小额分散+长期陪伴”策略,鼓励培育细分领域“隐形冠军”。
在陈越孟看来,浙江兼具民营资本根基与国家战略机遇,通过制度创新与税收赋能,必将打破社会资本参与壁垒,推动民营资本优势向科创优势转化,为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共同富裕示范区注入强劲金融动力。
2025年4月,浙江省正式发布“科技副总”选派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过度依赖职称门槛、青年技术骨干被排除、激励机制覆盖不足等问题。陈越孟指出,这导致部分实战型技术人才难以进入选拔范围,影响了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未来,陈越孟建议优化选派标准,淡化头衔导向。一是建立能力导向的选派机制,降低对职称、行政职务的硬性要求。二是明确“科技副总”职责边界,制定《科技副总履职指南》避免因职责模糊导致“挂名不履职”,确保“科技副总”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实施“双向弹性工作制”。
同时,他建议完善政策支持,深化多方协同参与。一是加强党管人才原则,提升政策层级。二是强化项目支持,彰显科技殊荣。三是完善期满评价,激励持续贡献。
陈越孟还建议明晰责任义务,打造共享交流平台。一是优化管理机制,激发科技活力。二是设立专项基金,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扩大支持范围,加大共享交流。
从选派标准、激励机制、明晰管理方面做好政策补充,优化“科技副总”选聘机制效能,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浙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已超53%,但‘大而不强’的特征依然明显,面临全球规则博弈加剧、高端人才供给不足、产业链韧性有待提升等多重挑战。”陈越孟直言,例如在人工智能百强企业数量上,浙江与北京、上海等地仍有显著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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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浙商》全媒体中心 姚恩育、王澍
编辑丨胡可昕
审核|崔妍
监制|冯永明、余广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