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励!垫江法院发布悬赏,征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线索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唐某某与被执行人黄合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渝0231诉前调确29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悬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行踪。


执行人黄合兵,男,汉族,1984年8月1日出生,重庆市奉节县康乐镇木耳村7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500236198408010950。


案件标的额:21040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悬赏条件及奖金:凡是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申请执行人唐某某承诺向举报人支付1000元的悬赏金。悬赏奖金包含相关税费,由举报人自己承担。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在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不符合资格的悬赏举报人条1.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被执行人;2.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3.与上述1.2项人员串通的人员;4.其他依据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不应当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人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

2026年1月6日至2027年1月5日


举报电话

023-74682930、

18725935711


邮寄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14办公室凌法官收


垫江县人民法院

2026年1月6日




安全小贴士


1.使用燃气时,人不得长时间远离,防止火焰意外熄灭导致燃气泄漏。

2.建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一氧化碳报警器,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垫江融媒新闻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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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垫江法院

编      辑:杨舒淇

校      对:徐   静

值班编委:杨亚洲

声      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